《女祭司》

ladyoracle2009年第一天,我讀了 Margaret Atwood 的《女祭司》。與 Atwood 其它小說一樣,她的故事必然有個「真實發生」的情節與「虛構」的戲中戲,兩者交互穿梭,相互影響,成就整個故事。這本《女祭司》對我而言,是她的小說裡比較好讀的一本,主角所處的環境背景與心理比較容易理解,但這不表示, Atwood 的寫作方式與故事舖陳較為簡單,事實上,要成就一個容易理解卻結構複雜的故事,其實更為不易。

《女祭司》一開始,將女主角瓊對於身材肥胖所致的自卑,以及她與母親的緊繃關係,做了許多著墨。這樣的舖陳為她之後的行為帶來合理性。她不但逃家、為了否定年少的自己而變換身分、之後為了寫小說又創造新的身分、故事的最後更假造死亡、到另一個國家重生。她的人生,可說是由一連串逃避、死亡、與重生所累積的故事。她的愛情,看似有同樣由不得自己的被動,實際上我看到隱含在不由自主之下的主控性,就如同她對於身分的操弄,她「選擇」以這樣的方式,以被害者受迫的方式,去逃避生命的不順遂,以及自己其實可以正向去面對的責任。

以下這一段既自卑又含主控權的告白,可以說明瓊所選擇的人生模式:

在我的人生路上,我當過一段時間的好聽眾。我刻意鍛鍊傾聽的能力,那時我覺得自己最好精通此道,因為我沒有其他的長才。我傾聽任何人談任何事,在適當的時機喃喃應聲安撫對方,用語模稜兩可,像枕頭一樣充滿同情心。 – P.46

我想,這段說明,不僅將瓊自己放入了無法主動的角色,也塑造自己弱者的姿態。事實上,選擇這個方式是比較容易的,比起起而奮鬥、面對真實的自己還容易得多。大多數的人,也是選擇這樣的方式在度過自己的人生,不同的是,瓊以另一種方式為自己找出口,她開始寫言情小說,用言情小說的公式掌控讀者,用另一個姓名,開展自己沒有機會獲得的新生命。

《女祭司》是她用瓊的名字所發表的「公開作品」,而非言情小說那種躲躲藏藏不能被發現的「不入流作品」。言情小說男尊女卑的愛情幻想是瓊的一面,而《女祭司》這本書主導一切的女人又是瓊的另一面。這本書使她成為暢銷作家,也使她與丈夫的隔閡愈來愈大。

她坐在鐵製寶座
她是一體三位
黑暗之女 紅金之女
空白之女 祭司
主掌鮮血,她必須
永遠  受人尊崇
她的玻璃翅膀已消逝
她順河飄流而下
吟唱最後一曲

《女祭司》之後,瓊與大男人的丈夫漸行漸遠,她也因此外遇,某一天她的心聲真正浮現,也開始帶她摧毀表面看似平靜的生活:

我站著舔冰淇淋甜筒,冷眼注視這位女神。以前,我會認為她正代表我的形象,現在我不會再作如是想。我施捨的能力有限,我也會枯竭。我的內心不是真的平靜。我也有想要的事物。 – P.267

瓊之後的行為與故事發展有點近幾歇斯底里的瘋狂,令我看到結局仍無法理解她的行為與所有荒誕的發展,我直覺覺得「這一切都失控了」,也許 Atwood 正是想表現這種愈逃避愈失控的現象,似乎愈以為自己能夠操控自己的人生,劇情愈不會隨著自己的劇本走,我看到瓊在最後的四處亂竄,女祭司終究不能迴避自己所下的詛咒。

我最喜歡瓊的朋友瑪蓮的這句話,也許因為這是一種堅定的自我宣示,而不是自憐:

「愛情。」瑪蓮嗤之以鼻。「愛情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他們誰配得上真正平等的男女關係。要緊的是誰最不會剝削對方。」 – P.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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