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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鳥創意的窩 &#187; 閱讀記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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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女祭司》</title>
		<link>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9/03/ladyoracle/</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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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Mar 2009 11:37:4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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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9年第一天，我讀了 Margaret Atwood 的《女祭司》。與 Atwood 其它小說一樣，她的故事必然有個「真實發生」的情節與「虛構」的戲中戲，兩者交互穿梭，相互影響，成就整個故事。這本《女祭司》對我而言，是她的小說裡比較好讀的一本，主角所處的環境背景與心理比較容易理解，但這不表示， Atwood 的寫作方式與故事舖陳較為簡單，事實上，要成就一個容易理解卻結構複雜的故事，其實更為不易。 《女祭司》一開始，將女主角瓊對於身材肥胖所致的自卑，以及她與母親的緊繃關係，做了許多著墨。這樣的舖陳為她之後的行為帶來合理性。她不但逃家、為了否定年少的自己而變換身分、之後為了寫小說又創造新的身分、故事的最後更假造死亡、到另一個國家重生。她的人生，可說是由一連串逃避、死亡、與重生所累積的故事。她的愛情，看似有同樣由不得自己的被動，實際上我看到隱含在不由自主之下的主控性，就如同她對於身分的操弄，她「選擇」以這樣的方式，以被害者受迫的方式，去逃避生命的不順遂，以及自己其實可以正向去面對的責任。 以下這一段既自卑又含主控權的告白，可以說明瓊所選擇的人生模式： 在我的人生路上，我當過一段時間的好聽眾。我刻意鍛鍊傾聽的能力，那時我覺得自己最好精通此道，因為我沒有其他的長才。我傾聽任何人談任何事，在適當的時機喃喃應聲安撫對方，用語模稜兩可，像枕頭一樣充滿同情心。 &#8211; P.46 我想，這段說明，不僅將瓊自己放入了無法主動的角色，也塑造自己弱者的姿態。事實上，選擇這個方式是比較容易的，比起起而奮鬥、面對真實的自己還容易得多。大多數的人，也是選擇這樣的方式在度過自己的人生，不同的是，瓊以另一種方式為自己找出口，她開始寫言情小說，用言情小說的公式掌控讀者，用另一個姓名，開展自己沒有機會獲得的新生命。 《女祭司》是她用瓊的名字所發表的「公開作品」，而非言情小說那種躲躲藏藏不能被發現的「不入流作品」。言情小說男尊女卑的愛情幻想是瓊的一面，而《女祭司》這本書主導一切的女人又是瓊的另一面。這本書使她成為暢銷作家，也使她與丈夫的隔閡愈來愈大。 她坐在鐵製寶座 她是一體三位 黑暗之女　紅金之女 空白之女　祭司 主掌鮮血，她必須 永遠　　受人尊崇 她的玻璃翅膀已消逝 她順河飄流而下 吟唱最後一曲 《女祭司》之後，瓊與大男人的丈夫漸行漸遠，她也因此外遇，某一天她的心聲真正浮現，也開始帶她摧毀表面看似平靜的生活： 我站著舔冰淇淋甜筒，冷眼注視這位女神。以前，我會認為她正代表我的形象，現在我不會再作如是想。我施捨的能力有限，我也會枯竭。我的內心不是真的平靜。我也有想要的事物。 &#8211; P.267 瓊之後的行為與故事發展有點近幾歇斯底里的瘋狂，令我看到結局仍無法理解她的行為與所有荒誕的發展，我直覺覺得「這一切都失控了」，也許 Atwood 正是想表現這種愈逃避愈失控的現象，似乎愈以為自己能夠操控自己的人生，劇情愈不會隨著自己的劇本走，我看到瓊在最後的四處亂竄，女祭司終究不能迴避自己所下的詛咒。 我最喜歡瓊的朋友瑪蓮的這句話，也許因為這是一種堅定的自我宣示，而不是自憐： 「愛情。」瑪蓮嗤之以鼻。「愛情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他們誰配得上真正平等的男女關係。要緊的是誰最不會剝削對方。」 &#8211; P.261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hereit start --><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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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class="alignleft size-full wp-image-191" title="ladyoracle" src="http://www.creativebird.net/wp-content/uploads/2009/03/ladyoracle.jpg" alt="ladyoracle" />2009年第一天，我讀了 Margaret Atwood 的《女祭司》。與 Atwood 其它小說一樣，她的故事必然有個「真實發生」的情節與「虛構」的戲中戲，兩者交互穿梭，相互影響，成就整個故事。這本《女祭司》對我而言，是她的小說裡比較好讀的一本，主角所處的環境背景與心理比較容易理解，但這不表示， Atwood 的寫作方式與故事舖陳較為簡單，事實上，要成就一個容易理解卻結構複雜的故事，其實更為不易。</p>
<p>《女祭司》一開始，將女主角瓊對於身材肥胖所致的自卑，以及她與母親的緊繃關係，做了許多著墨。這樣的舖陳為她之後的行為帶來合理性。她不但逃家、為了否定年少的自己而變換身分、之後為了寫小說又創造新的身分、故事的最後更假造死亡、到另一個國家重生。她的人生，可說是由一連串逃避、死亡、與重生所累積的故事。她的愛情，看似有同樣由不得自己的被動，實際上我看到隱含在不由自主之下的主控性，就如同她對於身分的操弄，她「選擇」以這樣的方式，以被害者受迫的方式，去逃避生命的不順遂，以及自己其實可以正向去面對的責任。</p>
<p>以下這一段既自卑又含主控權的告白，可以說明瓊所選擇的人生模式：</p>
<blockquote><p>在我的人生路上，我當過一段時間的好聽眾。我刻意鍛鍊傾聽的能力，那時我覺得自己最好精通此道，因為我沒有其他的長才。我傾聽任何人談任何事，在適當的時機喃喃應聲安撫對方，用語模稜兩可，像枕頭一樣充滿同情心。 &#8211; P.46</p></blockquote>
<p>我想，這段說明，不僅將瓊自己放入了無法主動的角色，也塑造自己弱者的姿態。事實上，選擇這個方式是比較容易的，比起起而奮鬥、面對真實的自己還容易得多。大多數的人，也是選擇這樣的方式在度過自己的人生，不同的是，瓊以另一種方式為自己找出口，她開始寫言情小說，用言情小說的公式掌控讀者，用另一個姓名，開展自己沒有機會獲得的新生命。</p>
<p>《女祭司》是她用瓊的名字所發表的「公開作品」，而非言情小說那種躲躲藏藏不能被發現的「不入流作品」。言情小說男尊女卑的愛情幻想是瓊的一面，而《女祭司》這本書主導一切的女人又是瓊的另一面。這本書使她成為暢銷作家，也使她與丈夫的隔閡愈來愈大。</p>
<blockquote><p>她坐在鐵製寶座<br />
她是一體三位<br />
黑暗之女　紅金之女<br />
空白之女　祭司<br />
主掌鮮血，她必須<br />
永遠　　受人尊崇<br />
她的玻璃翅膀已消逝<br />
她順河飄流而下<br />
吟唱最後一曲</p></blockquote>
<p>《女祭司》之後，瓊與大男人的丈夫漸行漸遠，她也因此外遇，某一天她的心聲真正浮現，也開始帶她摧毀表面看似平靜的生活：</p>
<blockquote><p>我站著舔冰淇淋甜筒，冷眼注視這位女神。以前，我會認為她正代表我的形象，現在我不會再作如是想。我施捨的能力有限，我也會枯竭。我的內心不是真的平靜。我也有想要的事物。 &#8211; P.267</p></blockquote>
<p>瓊之後的行為與故事發展有點近幾歇斯底里的瘋狂，令我看到結局仍無法理解她的行為與所有荒誕的發展，我直覺覺得「這一切都失控了」，也許 Atwood 正是想表現這種愈逃避愈失控的現象，似乎愈以為自己能夠操控自己的人生，劇情愈不會隨著自己的劇本走，我看到瓊在最後的四處亂竄，女祭司終究不能迴避自己所下的詛咒。</p>
<p>我最喜歡瓊的朋友瑪蓮的這句話，也許因為這是一種堅定的自我宣示，而不是自憐：</p>
<blockquote><p>「愛情。」瑪蓮嗤之以鼻。「愛情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他們誰配得上真正平等的男女關係。要緊的是誰最不會剝削對方。」 &#8211; P.261</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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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8閱讀心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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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2 Jan 2008 05:46:1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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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6年我讀過許多好書，常繚繞心頭的有《幽微之光》、《愛情的盡頭》、《時空旅人之妻》、《網之下》以及《中性》，這幾本書所帶給我的強烈吸引力，至今依然存在。2007年不知為什麼，我忽然改變了閱讀方向，可能是發現，要在繁忙的工作中，靜下心咀嚼文學小說很不易，就開始讀節奏快速的懸疑恐怖、奇幻小說。我接連啃下Stephen King的《黑暗之半》、《綠色奇蹟》、《勿忘我》、《手機》、《一袋白骨》，由於捨不得放下他的文字，還讀了《史蒂芬金談寫作》，打算再慢慢讀之前錯過的《四季奇譚》與《戰慄遊戲》。《史蒂芬金談寫作》這本書令我受益匪淺，它似乎為我找出了「這本書我好愛」、「這個故事不怎麼樣」的解答，它幫助我不用花太多時間在讀了一半才驚覺真的很糟的小說上，也讓我在閱讀時，時時將寫作的法則拿出來檢視與驗證。 當然去年不可錯過的有《哈利波特》第七集，我等不及中文版推出，就先以破爛的英文拼湊到結局。接著就是俄國作家盧基揚年科的巡者系列－《夜巡者》、《日巡者》、《幽巡者》、與完結篇《終巡者》。我還意外讀了一本很流暢的奇幻小說《時間迴旋》。尼爾．蓋曼的《無有鄉》我是在2006年讀的，故事與寫作技巧都相當令人讚嘆，我進入他的奇幻世界許久無法自拔。2007年為了配合尼爾．蓋曼另一本小說《星塵》改編為電影，我還先讀了書，我發現《星塵》都能拍得這麼好，《無有鄉》登上大銀幕的效果必然更棒。 2007年我沒有讀多少女性作家的作品，只有Margrate Atwood的《使女的故事》，讀後我的內心很不舒服，彷彿有種被烏雲層層包圍甩不掉的感覺，那種憂傷令人窒息。我試著讀好友大力推薦的Alice Munro的作品，有中譯本的只有《感情遊戲》及《出走》，兩本我都因翻譯問題而無法繼續閱讀，後來我買了她一本原文小說《Lives of girls and women》，但還沒時間翻。榮獲2007年諾貝爾文學獎的Doris Lessing，她的大作《金色筆記》我總是沒精神讀完，但她的《特別的貓》則是十分精彩。 2007年我當然也讀了像《失物之書》、《再給我一天》這種暢銷小說，雖然它們並未真正進入我的內心，成為我鍾愛的故事。但也有像《偷書賊》、《美人魚的椅子》這種買回來至今仍未開封的書，以及像《金色筆記》、《德語課》、Virginia Woolf的《海浪》、Iris Murdoch的《大海大海》這種讀到一半得先塵封起來的「長讀」書。昆德拉的《簾幕》雖然很薄，我卻花了大半年才將近讀完。現在擺在我固定的生活空間裡，成為我「正在閱讀」的清單包括：《梅崗城故事》、《簾幕》，都是我很喜愛並且不會半途放棄的作品。 我十分嚮往閱讀一本令我著迷並深陷其中的書，對於2007年的閱讀過程，我心中的缺憾就是：這種沉醉其中的閱讀經驗並未發生。讀到一本好書時，那種內心時時惦念、無法回到現實的感受令我陶醉，我嚮往一股被文字吸進去的力量，讓我在閱讀的過程茶飯不思、讀完後惆悵不已。這種強烈的力量，在我讀完《中性》後，已許久沒有出現了。不過跨年夜在書店發現了Carol Goodman的《海之魅惑》後，這本優美的書便成了我的新年禮物，2008的第一日我已將它讀畢。我想這是個很好的預兆，希望2008年，無論我將經歷什麼、將會多麼繁忙，我都希望自己能發現更多好書、讀更多好書，我要持續閱讀。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hereit start --><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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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6年我讀過許多好書，常繚繞心頭的有《幽微之光》、《愛情的盡頭》、《時空旅人之妻》、《網之下》以及《中性》，這幾本書所帶給我的強烈吸引力，至今依然存在。2007年不知為什麼，我忽然改變了閱讀方向，可能是發現，要在繁忙的工作中，靜下心咀嚼文學小說很不易，就開始讀節奏快速的懸疑恐怖、奇幻小說。我接連啃下Stephen King的《黑暗之半》、《綠色奇蹟》、《勿忘我》、《手機》、《一袋白骨》，由於捨不得放下他的文字，還讀了《史蒂芬金談寫作》，打算再慢慢讀之前錯過的《四季奇譚》與《戰慄遊戲》。《史蒂芬金談寫作》這本書令我受益匪淺，它似乎為我找出了「這本書我好愛」、「這個故事不怎麼樣」的解答，它幫助我不用花太多時間在讀了一半才驚覺真的很糟的小說上，也讓我在閱讀時，時時將寫作的法則拿出來檢視與驗證。</p>
<p><span id="more-125"></span><br />
當然去年不可錯過的有《哈利波特》第七集，我等不及中文版推出，就先以破爛的英文拼湊到結局。接著就是俄國作家盧基揚年科的巡者系列－《夜巡者》、《日巡者》、《幽巡者》、與完結篇《終巡者》。我還意外讀了一本很流暢的奇幻小說《時間迴旋》。尼爾．蓋曼的《無有鄉》我是在2006年讀的，故事與寫作技巧都相當令人讚嘆，我進入他的奇幻世界許久無法自拔。2007年為了配合尼爾．蓋曼另一本小說《星塵》改編為電影，我還先讀了書，我發現《星塵》都能拍得這麼好，《無有鄉》登上大銀幕的效果必然更棒。</p>
<p>2007年我沒有讀多少女性作家的作品，只有Margrate Atwood的《使女的故事》，讀後我的內心很不舒服，彷彿有種被烏雲層層包圍甩不掉的感覺，那種憂傷令人窒息。我試著讀好友大力推薦的Alice Munro的作品，有中譯本的只有《感情遊戲》及《出走》，兩本我都因翻譯問題而無法繼續閱讀，後來我買了她一本原文小說《Lives of girls and women》，但還沒時間翻。榮獲2007年諾貝爾文學獎的Doris Lessing，她的大作《金色筆記》我總是沒精神讀完，但她的《特別的貓》則是十分精彩。</p>
<p>2007年我當然也讀了像《失物之書》、《再給我一天》這種暢銷小說，雖然它們並未真正進入我的內心，成為我鍾愛的故事。但也有像《偷書賊》、《美人魚的椅子》這種買回來至今仍未開封的書，以及像《金色筆記》、《德語課》、Virginia Woolf的《海浪》、Iris Murdoch的《大海大海》這種讀到一半得先塵封起來的「長讀」書。昆德拉的《簾幕》雖然很薄，我卻花了大半年才將近讀完。現在擺在我固定的生活空間裡，成為我「正在閱讀」的清單包括：《梅崗城故事》、《簾幕》，都是我很喜愛並且不會半途放棄的作品。</p>
<p>我十分嚮往閱讀一本令我著迷並深陷其中的書，對於2007年的閱讀過程，我心中的缺憾就是：這種沉醉其中的閱讀經驗並未發生。讀到一本好書時，那種內心時時惦念、無法回到現實的感受令我陶醉，我嚮往一股被文字吸進去的力量，讓我在閱讀的過程茶飯不思、讀完後惆悵不已。這種強烈的力量，在我讀完《中性》後，已許久沒有出現了。不過跨年夜在書店發現了Carol Goodman的《海之魅惑》後，這本優美的書便成了我的新年禮物，2008的第一日我已將它讀畢。我想這是個很好的預兆，希望2008年，無論我將經歷什麼、將會多麼繁忙，我都希望自己能發現更多好書、讀更多好書，我要持續閱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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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勿忘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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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1 Dec 2006 23:09:37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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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過去因為很少看Stephen King的小說，每每聽朋友說Stephen King多麼會寫作，總是在不確定中帶著好奇，一直想找機會拜讀。今年好不容易出了一本我比較有興趣的類型《勿忘我》，看完後，平時不讀驚悚小說的我，竟也開始讀他其它的書了！ 或許Stephen King迷早就知道《勿忘我》這故事早已被拍成同名電影，但文字裡的故事仍然精彩萬分無可比擬，整本書、五個年代的故事，當然連貫得十分流暢，但在我看來，最令人著迷的，還是第一則《一九六○：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也就是被改編成電影的故事。整個故事，都要從一個十一歲的小男孩巴比，遇見新來的鄰居泰德開始。 巴比的父親早逝，母親對待他的方式很冷淡疏離。雖然媽媽不願意替他出錢買輛腳踏車，但巴比決心自己存錢達成願望，而新鄰居泰德，正好願意提供他一個打工的機會，條件是巴比必須替他做一些秘密的工作。泰德是個奇特的老人，他時常像是在躲避什麼似地露出緊張的神情，或者恍惚地望向遠方、瞳孔不停地放大縮小，怎麼也叫不醒。泰德的身分很神秘，神秘得令巴比的母親對他相當不信任也不友善。 即使泰德似乎有什麼秘密，要求巴比為他做的事似乎也顯得很瘋狂，然而，泰德卻教會巴比怎麼讀一本書，進入書中的世界。 「很多書雖然也寫得很棒，但是故事卻不夠好。巴比，有時候要為了好故事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挑剔的勢利讀者那樣，有時候則要為了文字－為了作者的語言，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保守的讀者那樣。但當你找到一本故事又棒、文字也很精采的書時，千萬要好好珍惜那本書。」 「書就像幫浦一樣，除非你先付出，否則它也不會給你任何東西。幫浦的價值在於打水，而你得用自己的力氣來壓幫浦的把手。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你期待最後得到的會比原先付出多．．．明白嗎？如果你不喜歡這本書，如果到那時候，你的收穫還是沒有大於付出，那麼就把書放下別讀了吧！」 泰德給巴比的神秘任務，就是要他注意「穿著黃外套的下等人」。這些穿著黃外套的下等人顯然對泰德有很大的威脅，但他們出沒的證明又太過平凡：他們的外表很招搖且低俗、他們會張貼尋找走失寵物的海報、他們會在跳房子的圖案旁畫上星星或月亮，還有風箏尾巴．．．泰德吩咐巴比在發現這些跡象時要馬上通知他，但這些跡象太過瘋狂，甚至難以辨認，巴比即使親眼看到，還是不相信地認為一切只是巧合。他的眼睛看到了，但心中卻不相信、也不願意去看到。 巧合的跡象不斷顯現，終於有一天，處於泰德與巴比母親那條緊繃的弦斷了，巴比的母親打了電話給尋找寵物的留言，於是泰德被那些黃外套的下等人抓回去，當他們也抓到巴比時，即使巴比心中想要拯救泰德而不願背棄他，他仍是哭著求那些下等人放他回家，而讓泰德一人被帶走。巴比平安地回家了，但失去泰德的過程從此改變了他的人生。 在巴比歷經蛻變時，有一句話深深地撼動著他：像我們這樣的人。 他不明白什麼是宿命，他只是個小孩，但泰德是他的朋友。像我們這樣的人，巴比悲傷地想，像我們這樣的人。 有時候他會帶書來看，喬治和連尼的故事再度讓他落淚。像我們這樣的人，像我們這樣在牧場工作的人，是全世界最寂寞的傢伙。這是喬治的看法。像我們這樣的人沒有什麼可以指望。 但是像我們這樣的傢伙有時候會得到一點我們應得的回報，當巴比默默等著哈利單獨出現的那一天來臨時，他心裡想，有時候我們會得到回報。 於是，就在童年的困惑迷惘中，在背棄好友後的罪惡裡，巴比一點一滴地，將自己投身到犯罪之地，試圖以墮落來洗滌自己背叛的痕跡，他與母親搬離了原來的地方、原來的生活，他開始打架、酗酒，離原來的他愈來愈遠，他的心中愈在乎，他愈想拋開一切。 我們的人生即使沒有這麼戲劇化，但是不是也很像呢？ 泰德後來寄了一封信給巴比，我覺得巴比的反應很動人： 信封拆開後，飄出了巴比這輩子聞過最甜美的氣味，讓他回想到小時候抱著媽媽時，從她身上散發的香水味、香皂味和抹在頭髮上那東西的氣味；也讓他回想起夏日的聯合公園，以及哈維切圖書館書架間的氣味，微弱的芳香中蘊藏著爆炸性的威力。原本含在他眼眶裡的淚水滿溢出來，開始沿著臉頰流下來。他的心早已習慣蒼老，如今卻重新感覺年輕－知道自己可以重新感覺年輕－這是多麼令人震驚而迷惑啊！ 這是一本值得閱讀的小說。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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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vspace="0" hspace="0" border="0" align="left" src="http://addons.books.com.tw/G/001/4/0010339844.jpg" />過去因為很少看Stephen King的小說，每每聽朋友說Stephen King多麼會寫作，總是在不確定中帶著好奇，一直想找機會拜讀。今年好不容易出了一本我比較有興趣的類型《勿忘我》，看完後，平時不讀驚悚小說的我，竟也開始讀他其它的書了！</p>
<p><span id="more-108"></span></p>
<p>或許Stephen King迷早就知道《勿忘我》這故事早已被拍成同名電影，但文字裡的故事仍然精彩萬分無可比擬，整本書、五個年代的故事，當然連貫得十分流暢，但在我看來，最令人著迷的，還是第一則《一九六○：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也就是被改編成電影的故事。整個故事，都要從一個十一歲的小男孩巴比，遇見新來的鄰居泰德開始。
<p>巴比的父親早逝，母親對待他的方式很冷淡疏離。雖然媽媽不願意替他出錢買輛腳踏車，但巴比決心自己存錢達成願望，而新鄰居泰德，正好願意提供他一個打工的機會，條件是巴比必須替他做一些秘密的工作。泰德是個奇特的老人，他時常像是在躲避什麼似地露出緊張的神情，或者恍惚地望向遠方、瞳孔不停地放大縮小，怎麼也叫不醒。泰德的身分很神秘，神秘得令巴比的母親對他相當不信任也不友善。</p>
<p>即使泰德似乎有什麼秘密，要求巴比為他做的事似乎也顯得很瘋狂，然而，泰德卻教會巴比怎麼讀一本書，進入書中的世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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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很多書雖然也寫得很棒，但是故事卻不夠好。巴比，有時候要為了好故事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挑剔的勢利讀者那樣，有時候則要為了文字－為了作者的語言，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保守的讀者那樣。但當你找到一本故事又棒、文字也很精采的書時，千萬要好好珍惜那本書。」</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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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書就像幫浦一樣，除非你先付出，否則它也不會給你任何東西。幫浦的價值在於打水，而你得用自己的力氣來壓幫浦的把手。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你期待最後得到的會比原先付出多．．．明白嗎？如果你不喜歡這本書，如果到那時候，你的收穫還是沒有大於付出，那麼就把書放下別讀了吧！」</font></div>
</blockquote>
<p>泰德給巴比的神秘任務，就是要他注意「穿著黃外套的下等人」。這些穿著黃外套的下等人顯然對泰德有很大的威脅，但他們出沒的證明又太過平凡：他們的外表很招搖且低俗、他們會張貼尋找走失寵物的海報、他們會在跳房子的圖案旁畫上星星或月亮，還有風箏尾巴．．．泰德吩咐巴比在發現這些跡象時要馬上通知他，但這些跡象太過瘋狂，甚至難以辨認，巴比即使親眼看到，還是不相信地認為一切只是巧合。他的眼睛看到了，但心中卻不相信、也不願意去看到。</p>
<p>巧合的跡象不斷顯現，終於有一天，處於泰德與巴比母親那條緊繃的弦斷了，巴比的母親打了電話給尋找寵物的留言，於是泰德被那些黃外套的下等人抓回去，當他們也抓到巴比時，即使巴比心中想要拯救泰德而不願背棄他，他仍是哭著求那些下等人放他回家，而讓泰德一人被帶走。巴比平安地回家了，但失去泰德的過程從此改變了他的人生。</p>
<p>在巴比歷經蛻變時，有一句話深深地撼動著他：<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像我們這樣的人。</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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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他不明白什麼是宿命，他只是個小孩，但泰德是他的朋友。<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像我們這樣的人</span>，巴比悲傷地想，<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像我們這樣的人</span>。</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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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有時候他會帶書來看，喬治和連尼的故事再度讓他落淚。<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像我們這樣的人，像我們這樣在牧場工作的人，是全世界最寂寞的傢伙。</span>這是喬治的看法。<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像我們這樣的人沒有什麼可以指望。</span></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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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但是像我們這樣的傢伙有時候會得到一點我們應得的回報，</span>當巴比默默等著哈利單獨出現的那一天來臨時，他心裡想，<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有時候我們會得到回報。</span></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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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於是，就在童年的困惑迷惘中，在背棄好友後的罪惡裡，巴比一點一滴地，將自己投身到犯罪之地，試圖以墮落來洗滌自己背叛的痕跡，他與母親搬離了原來的地方、原來的生活，他開始打架、酗酒，離原來的他愈來愈遠，他的心中愈在乎，他愈想拋開一切。</p>
<p>我們的人生即使沒有這麼戲劇化，但是不是也很像呢？</p>
<p>泰德後來寄了一封信給巴比，我覺得巴比的反應很動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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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padding: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04, 255);"><font color="#000000">信封拆開後，飄出了巴比這輩子聞過最甜美的氣味，讓他回想到小時候抱著媽媽時，從她身上散發的香水味、香皂味和抹在頭髮上那東西的氣味；也讓他回想起夏日的聯合公園，以及哈維切圖書館書架間的氣味，微弱的芳香中蘊藏著爆炸性的威力。原本含在他眼眶裡的淚水滿溢出來，開始沿著臉頰流下來。他的心早已習慣蒼老，如今卻重新感覺年輕－知道自己可以重新感覺年輕－這是多麼令人震驚而迷惑啊！</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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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這是一本值得閱讀的小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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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時空旅人之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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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5 Aug 2006 05:47:47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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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等待，穿越時空的等待，過去、現在與未來重疊的等待，充滿預期與不預期的等待，渴望與恐懼交織的等待，對於『等待』不知何時又要出現的等待。《時空旅人之妻》是一個關於等待的故事。一個無論如何穿梭時空，都無力改變歷史與未來的、一段深刻的愛的故事。 亨利是一個患有時空錯置失調症的患者，只要處於焦慮、緊張、或情緒起伏劇烈、生理狀態不穩定的情況下（有時甚至是毫無緣由），就會不期然地自所處的時空消失，全身赤裸地出現在過去或未來裡，偶爾會與當下的自己打照面，向過去的自己安撫、向未來的自己求助。克萊兒，亨利的妻子，第一次遇到亨利時，還是個六歲的小女娃，她看著三十六歲的亨利忽然憑空出現又再度消失，於是，兩人的愛情便如宿命般開展。 以人生的線性發展來看，似乎以克萊兒的角度來訴說這個故事比較容易。自克萊兒的童年至少年時期，不同年齡的亨利便時常出現在她的生活裡。她依著亨利列給她的時間表，帶著亨利需要的衣服與食物，等待著亨利的出現，逼著他說出未來，一點一滴地認識了年長後的他。過了十八歲生日，與亨利即將分離兩年的時刻到來，克萊兒因此等待著期限的結束，並搬到亨利所在的芝加哥，等候兩人真正相會的那一日來臨。與亨利的交往、結婚、懷孕、與生產過程，克萊兒總是一再地面對亨利前一刻還在場，下一刻卻消失無蹤、不知何時才會再回來的不安。有時亨利會滿心愉快地回來，因為他剛與年少的克萊兒共度美好的午后時光；有時亨利會滿身傷痕地回來，因為他在過去或未來被誤認為賊或變態，而被揍得遍體鱗傷；有時亨利帶著重重心事，為發現了未來的事而憂心不已。面對這一切不確定性，克萊兒只能在他消失時專心禱告、在他回來時欣喜若狂地接受。 對克萊兒而言，所有人生的進展都隨著時光的流動而產生，但對亨利卻不然。他隨時在不同的時間與世代移動、隨時要適應得赤裸面對的陌生環境、隨時要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接受已發生的或未發生的事實。他無法控制何時會時空旅行，也無法控制將去之處，他是一個無法安駐於『現在』的人，他不被允許如此。 這種怪異的問題為兩人同時帶來安全感與不安全感。年輕時的克萊兒，早已自中年的亨利得知兩人將會結婚的訊息，而直到二十六歲才第一次與克萊兒相遇的亨利，又自這個自小就認識他的女人口中得知未來的消息。彷彿人生的一切早已被決定，無論如何都不會被改變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的感覺真令人心安！但如同我們去算命一般，未來若是一帆風順，我們就能放下心中大石，但未來若是個悲劇，心則佈滿恐懼與絕望。我們想盡一切努力讓美好的未來實現，又想盡所有方式阻止不可改變的壞事發生。詭異的是，所有發生在亨利與克萊兒間的事，是否正是因知道了未來而受影響所致？而現在所發生的事，是否又是由於回到過去種了因而得的果？主體與客體之間，在時空錯置的亨利的人生裡，我們再也分不清。 可是愛是不變的，感情是不變的，就如克萊兒遇到第一次見到她、什麼都搞不清楚的亨利時，心中所想的：「不論是過去或未來，他都愛著我，現在肯定也不例外。」即使她心中的「過去」，其實是亨利的「未來」，即使亨利隨時發生的無預警消失總是令克萊兒擔憂，但他們因而更珍惜當下。因為亨利的每一次消失都是一種危險，因為若他們不珍惜彼此，就浪費了兩人逐漸在減少的見面次數。活在『現在』、珍惜『現在』這種平凡而被我們不屑一顧的事，對亨利與克萊兒而言，卻猶如捧在手中的聖經，是他們唯一得以勇敢面對未來的方式。 這本書是以亨利與克萊兒兩人的角度與口述交織而成。閱讀時，我們會同時看到亨利的觀點，也會觸及克萊兒的心思，我們會看到亨利對於不自主地在時空中擺蕩的不安，也深刻體會到克萊兒總是在心中祈禱著「不要離開我」的寂寞。當小小亨利在親眼見到母親車禍身亡，而不斷在成長歷程中重回失事現場，以不同角度觀看事件的發生時，彷彿惡夢無法停止地以慢動作、不同鏡頭地殘忍地強迫我們觀看。當我們的大腦自動啟動遺忘裝置去面對重大傷慟時，亨利卻只能一再地反覆地被迫撕裂永無法癒合的傷口；當我們因無常而以「天知道」的藉口去忽略死亡的威脅時，亨利卻因早已看過自己的訃聞而預先寫好遺囑、以倒數計時的姿態等著死亡的到來，以及與克萊兒分離的來臨。 等待的人永遠是辛苦的，但被等待的人又何嘗好過？當雙方的目的一致時，兩者都是心急如焚地想將彼此的位置調到同一個點。我們在書中看到亨利的無奈、克萊兒的無助與孤單，以及因跳躍於時空之中所引發的道德問題，例如可因提早看到大樂透號碼而致富這類的事。我們也看到人對於未知世界的索求與征服慾，更看到了歷史終究無法改變的宿命。這是一種宿命觀嗎？這麼多電影討論時空的置換，討論回到過去或未來可以如何改變未來與現在，然而『當下』的『存在』又是怎麼一回事？也許《時空旅人之妻》所提出的假設前提是最好的解答，也許過去、現在、未來這三條軸線，正是同步地進行著，互不干預卻也相互影響，否則，亨利又是為什麼會因為回到過去而喪命呢？而八十多歲的克萊兒，又怎麼能在多年的癡心等候後，滿足地見到逝去多年的四十三歲亨利呢？ 雖然這本書是以兩個人的角度相互寫成的，但取名為《時空旅人之妻》，或許有種描寫『被留下的那個人』的意圖。被留下的人，永遠無法得知消失的對方究竟去了何處？是安全是危險？是否有再相會的一日？永遠得單獨面對所有的失落，單獨對著不變的環境觸景傷情，就像亨利的父親在妻子過世後便一蹶不振地寂寞著，而世界為什麼從不曾為被留下的人停留一下呢？ 《時空旅人之妻》是作者奧黛麗．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的第一本書，細膩的筆觸、意外的情節、如實的生命故事、深刻的情感與痛苦，讓這本書不只是一本暢銷書，更是一本值得珍藏、透過一讀再讀而獲得啟發的人生教材。在短暫卻恆遠的生命旅程裡，我們該如何看待『時間』這回事？又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過去』、『現在』、與『未來』呢？因果的只能前進卻無法改變，或許還是不完美但足以解釋的答案。 以下節錄克萊兒對於等待的心情，以及亨利留給克萊兒的遺書： 克萊兒：被留下來的感覺很不好受。我癡癡地等著亨利，不知道他身在何方、過得好不好。身為留下來的一方，我過得很辛苦。 我讓自己保持忙碌，讓時間過得快一些。我獨自入眠，醒來的時候還是一個人。我散步、工作到疲憊不堪、望著即將被冬雪掩埋的落葉在風中飛舞．．．一切是如此簡單，直到你開始思索，思索為什麼對方離開後，愛更加濃烈？ 克萊兒：我的身體想要生個寶寶。我覺得很空虛，希望被填滿。我想要有個人可以愛，一個會待在我身邊的人，永遠都待在我身邊，都待在這裡。我希望亨利就在這個孩子裡面，這樣當他不見時，他就不會完全消失了，會有少許的他陪著我．．． 亨利：克萊兒，我想再跟妳說一遍我愛妳。我們的愛是穿越迷宮的一條線，是高空鋼索底下的那張網，是我這離奇古 的一生裡，唯一真實、唯一可以信任的東西。今晚，我對妳的愛變得比對我自己的更濃稠了，彷彿在我死後，它還會久久逗留不去，環繞妳、支持妳、擁抱妳。 每次想到妳的等待，都讓我痛恨萬分。我知道妳這一生都在等我，永遠都不確定這回得等多久，十分鐘、十天、一個月。我是一個多不可靠的丈夫啊，克萊兒，我像名水手，像是遭到大浪打擊、獨自一人的奧德修斯，有時候詭詐多端，有時候不過是諸神的玩物。拜託妳，克萊兒，在我死後，不要再等我了，就放妳自己自由吧。至於我，妳就把我放在妳內心深處，迎向世界好好過活吧。去愛這個世界，還有身在這個世界中的妳，走進這個世界吧！彷彿這個世界毫無招架之力，彷彿這個世界是妳的自然元素。我給了妳休眠般的一生，並不是說妳什麼事都沒做，妳在妳的藝術裡創造了美，還有意義，妳孕育了阿爾芭，她是如此地不可思議。對我來說，妳是我的一切。 別哭，讀完這本書後，別哭。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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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hspace="3" src="http://blog.roodo.com/christiney35/0f6e9fbb.jpg" align="left" border="1" />等待，穿越時空的等待，過去、現在與未來重疊的等待，充滿預期與不預期的等待，渴望與恐懼交織的等待，對於『等待』不知何時又要出現的等待。《時空旅人之妻》是一個關於等待的故事。一個無論如何穿梭時空，都無力改變歷史與未來的、一段深刻的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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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亨利是一個患有時空錯置失調症的患者，只要處於焦慮、緊張、或情緒起伏劇烈、生理狀態不穩定的情況下（有時甚至是毫無緣由），就會不期然地自所處的時空消失，全身赤裸地出現在過去或未來裡，偶爾會與當下的自己打照面，向過去的自己安撫、向未來的自己求助。克萊兒，亨利的妻子，第一次遇到亨利時，還是個六歲的小女娃，她看著三十六歲的亨利忽然憑空出現又再度消失，於是，兩人的愛情便如宿命般開展。 </p>
<p><span id="more-98"></span><br />
以人生的線性發展來看，似乎以克萊兒的角度來訴說這個故事比較容易。自克萊兒的童年至少年時期，不同年齡的亨利便時常出現在她的生活裡。她依著亨利列給她的時間表，帶著亨利需要的衣服與食物，等待著亨利的出現，逼著他說出未來，一點一滴地認識了年長後的他。過了十八歲生日，與亨利即將分離兩年的時刻到來，克萊兒因此等待著期限的結束，並搬到亨利所在的芝加哥，等候兩人真正相會的那一日來臨。與亨利的交往、結婚、懷孕、與生產過程，克萊兒總是一再地面對亨利前一刻還在場，下一刻卻消失無蹤、不知何時才會再回來的不安。有時亨利會滿心愉快地回來，因為他剛與年少的克萊兒共度美好的午后時光；有時亨利會滿身傷痕地回來，因為他在過去或未來被誤認為賊或變態，而被揍得遍體鱗傷；有時亨利帶著重重心事，為發現了未來的事而憂心不已。面對這一切不確定性，克萊兒只能在他消失時專心禱告、在他回來時欣喜若狂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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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對克萊兒而言，所有人生的進展都隨著時光的流動而產生，但對亨利卻不然。他隨時在不同的時間與世代移動、隨時要適應得赤裸面對的陌生環境、隨時要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接受已發生的或未發生的事實。他無法控制何時會時空旅行，也無法控制將去之處，他是一個無法安駐於『現在』的人，他不被允許如此。</p>
<p>這種怪異的問題為兩人同時帶來安全感與不安全感。年輕時的克萊兒，早已自中年的亨利得知兩人將會結婚的訊息，而直到二十六歲才第一次與克萊兒相遇的亨利，又自這個自小就認識他的女人口中得知未來的消息。彷彿人生的一切早已被決定，無論如何都不會被改變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的感覺真令人心安！但如同我們去算命一般，未來若是一帆風順，我們就能放下心中大石，但未來若是個悲劇，心則佈滿恐懼與絕望。我們想盡一切努力讓美好的未來實現，又想盡所有方式阻止不可改變的壞事發生。詭異的是，所有發生在亨利與克萊兒間的事，是否正是因知道了未來而受影響所致？而現在所發生的事，是否又是由於回到過去種了因而得的果？主體與客體之間，在時空錯置的亨利的人生裡，我們再也分不清。</p>
<p>可是愛是不變的，感情是不變的，就如克萊兒遇到第一次見到她、什麼都搞不清楚的亨利時，心中所想的：「不論是過去或未來，他都愛著我，現在肯定也不例外。」即使她心中的「過去」，其實是亨利的「未來」，即使亨利隨時發生的無預警消失總是令克萊兒擔憂，但他們因而更珍惜當下。因為亨利的每一次消失都是一種危險，因為若他們不珍惜彼此，就浪費了兩人逐漸在減少的見面次數。活在『現在』、珍惜『現在』這種平凡而被我們不屑一顧的事，對亨利與克萊兒而言，卻猶如捧在手中的聖經，是他們唯一得以勇敢面對未來的方式。</p>
<p>這本書是以亨利與克萊兒兩人的角度與口述交織而成。閱讀時，我們會同時看到亨利的觀點，也會觸及克萊兒的心思，我們會看到亨利對於不自主地在時空中擺蕩的不安，也深刻體會到克萊兒總是在心中祈禱著「不要離開我」的寂寞。當小小亨利在親眼見到母親車禍身亡，而不斷在成長歷程中重回失事現場，以不同角度觀看事件的發生時，彷彿惡夢無法停止地以慢動作、不同鏡頭地殘忍地強迫我們觀看。當我們的大腦自動啟動遺忘裝置去面對重大傷慟時，亨利卻只能一再地反覆地被迫撕裂永無法癒合的傷口；當我們因無常而以「天知道」的藉口去忽略死亡的威脅時，亨利卻因早已看過自己的訃聞而預先寫好遺囑、以倒數計時的姿態等著死亡的到來，以及與克萊兒分離的來臨。</p>
<p>等待的人永遠是辛苦的，但被等待的人又何嘗好過？當雙方的目的一致時，兩者都是心急如焚地想將彼此的位置調到同一個點。我們在書中看到亨利的無奈、克萊兒的無助與孤單，以及因跳躍於時空之中所引發的道德問題，例如可因提早看到大樂透號碼而致富這類的事。我們也看到人對於未知世界的索求與征服慾，更看到了歷史終究無法改變的宿命。這是一種宿命觀嗎？這麼多電影討論時空的置換，討論回到過去或未來可以如何改變未來與現在，然而『當下』的『存在』又是怎麼一回事？也許《時空旅人之妻》所提出的假設前提是最好的解答，也許過去、現在、未來這三條軸線，正是同步地進行著，互不干預卻也相互影響，否則，亨利又是為什麼會因為回到過去而喪命呢？而八十多歲的克萊兒，又怎麼能在多年的癡心等候後，滿足地見到逝去多年的四十三歲亨利呢？</p>
<p>雖然這本書是以兩個人的角度相互寫成的，但取名為《時空旅人之妻》，或許有種描寫『被留下的那個人』的意圖。被留下的人，永遠無法得知消失的對方究竟去了何處？是安全是危險？是否有再相會的一日？永遠得單獨面對所有的失落，單獨對著不變的環境觸景傷情，就像亨利的父親在妻子過世後便一蹶不振地寂寞著，而世界為什麼從不曾為被留下的人停留一下呢？</p>
<p>《時空旅人之妻》是作者奧黛麗．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的第一本書，細膩的筆觸、意外的情節、如實的生命故事、深刻的情感與痛苦，讓這本書不只是一本暢銷書，更是一本值得珍藏、透過一讀再讀而獲得啟發的人生教材。在短暫卻恆遠的生命旅程裡，我們該如何看待『時間』這回事？又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過去』、『現在』、與『未來』呢？因果的只能前進卻無法改變，或許還是不完美但足以解釋的答案。</p>
<p>以下節錄克萊兒對於等待的心情，以及亨利留給克萊兒的遺書：</p>
<p />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克萊兒：被留下來的感覺很不好受。<br />我癡癡地等著亨利，不知道他身在何方、過得好不好。<br />身為留下來的一方，我過得很辛苦。</font></div>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我讓自己保持忙碌，讓時間過得快一些。<br />我獨自入眠，醒來的時候還是一個人。我散步、工作到疲憊不堪、望著即將被冬雪掩埋的落葉在風中飛舞．．．一切是如此簡單，直到你開始思索，思索為什麼對方離開後，愛更加濃烈？</font></div>
</blockquote>
<p />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克萊兒：我的身體想要生個寶寶。我覺得很空虛，希望被填滿。我想要有個人可以愛，一個會待在我身邊的人，永遠都待在我身邊，都待在這裡。我希望亨利就在這個孩子裡面，這樣當他不見時，他就不會完全消失了，會有少許的他陪著我．．．</font></div>
</blockquote>
<p />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亨利：克萊兒，我想再跟妳說一遍我愛妳。我們的愛是穿越迷宮的一條線，是高空鋼索底下的那張網，是我這離奇古<br />
的一生裡，唯一真實、唯一可以信任的東西。今晚，我對妳的愛變得比對我自己的更濃稠了，彷彿在我死後，它還會久久逗留不去，環繞妳、支持妳、擁抱妳。
<p>每次想到妳的等待，都讓我痛恨萬分。我知道妳這一生都在等我，永遠都不確定這回得等多久，十分鐘、十天、一個月。我是一個多不可靠的丈夫啊，克萊兒，我像名水手，像是遭到大浪打擊、獨自一人的奧德修斯，有時候詭詐多端，有時候不過是諸神的玩物。拜託妳，克萊兒，在我死後，不要再等我了，就放妳自己自由吧。至於我，妳就把我放在妳內心深處，迎向世界好好過活吧。去愛這個世界，還有身在這個世界中的妳，走進這個世界吧！彷彿這個世界毫無招架之力，彷彿這個世界是妳的自然元素。我給了妳休眠般的一生，並不是說妳什麼事都沒做，妳在妳的藝術裡創造了美，還有意義，妳孕育了阿爾芭，她是如此地不可思議。對我來說，妳是我的一切。</p>
<p></font></div>
</blockquote>
<p>別哭，讀完這本書後，別哭。</p>
<iframe src="http://www.facebook.com/plugins/like.php?href=http%3A%2F%2Fwww.creativebird.net%2F2006%2F08%2F%25e6%2599%2582%25e7%25a9%25ba%25e6%2597%2585%25e4%25ba%25ba%25e4%25b9%258b%25e5%25a6%25bb%2F&amp;layout=standard&amp;show_faces=true&amp;width=450&amp;action=like&amp;font=arial&amp;colorscheme=light" scrolling="no" frameborder="0" allowTransparency="true" style="border:none; overflow:hidden; width:450px; height:80px"></iframe><!-- sphereit end --><span style="margin-bottom:40px; border-bottom:none;"><a class="iconsphere" title="Sphere: Related Content" onclick="return Sphere.Widget.search('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8/%e6%99%82%e7%a9%ba%e6%97%85%e4%ba%ba%e4%b9%8b%e5%a6%bb/')" href="http://www.sphere.com/search?q=sphereit: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8/%e6%99%82%e7%a9%ba%e6%97%85%e4%ba%ba%e4%b9%8b%e5%a6%bb/">Sphere: Related Content</a></span><br/><br/>]]></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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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幽微之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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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0 Jul 2006 09:04:12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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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光，在這本書裡，是靈魂的象徵，在幽暗之處，飄渺地、微弱地、失去記憶地，寄宿在人的身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看著宿主年華老去、生命消逝，看著世代變遷、世紀更迭，而她／他們，始終無法自天堂、人間與煉獄的邊緣掙脫。她／他們不記得自己的過往，憶不起自己的罪孽；她／他們感受不到世間的一切美好，嗅不出、嚐不出蘋果的香氣；她／他們是一片空寂，享受不到肌膚貼近與碰觸的溫暖。她／他們，是幽微之光。 幽微之光，第一次看到這個書名，我便愛上了它。彷彿孱弱如絲的氣息，宛如飄游無根的浮萍，一抹卑微、虛弱不已的感受油然而生。然而，光，又是力量的象徵，即便是幽微地亮著，都懷抱一絲希望與生命力，雖無力，卻不停止掙脫與追求，那是一股勇敢的力量－像海倫與詹姆士一樣。 當你變成「光」之後，花朵會顫動，絕不是因為你匆匆從它身旁經過所揚起的那陣微風；會讓簾幔飄動的，也不是你婆娑掠過的裙襬。一旦你變成了光，只有你的情緒能在人間世界裡揚起一汪漣漪。譬如說，當你的宿主太早合上一本正在閱讀的小說，一股閃過你心頭的失落感，也許能擾動他的頭髮、讓他起身看看窗戶是否合攏。感懷玫瑰雖美卻與花香無緣的一息悲嘆，或許能嚇走一隻蜜蜂。或是由一個錯拼的字引起的無聲嗤笑，也許會讓學生感覺，自己的手臂被一襲不可解的寒顫札了一下。　－P. 6 海倫，成為了「光」在世間飄蕩一百多年，換過好幾個宿主。她天生有一種文藝的傾向，因此宿主的身分不是詩人、劇作家，便是文學教授。她愛跟隨著宿主在文字裡擺渡，在書的扉頁裡尋求平靜與安歇，她藉由閱讀遺忘孤獨與死亡的痛楚。她徘徊在每一個選擇的宿主身邊，滿懷感激與愛慕地，孤獨地欣賞宿主的才華。直到她遇見另一道光，一道已找到軀殼的、看得見她的光－詹姆士。 我幻想自己就站在那個似乎看得見我的年輕人面前，讓他愛看多久就看多久。他是怎麼辦到的？是他選擇了我嗎？兩種強烈又明顯相反的感覺在我心底蠢蠢欲動。一方面，是被人看見的恐懼，那是一種猶如明明穿著衣服卻被看個精光的錯愕。另一方面，是一種幾乎無法形容、被吸引的快感－如同植物藤蔓緩慢卻一心一意只向陽光曲展過去一般。我想再見到他，想確定他是否真的與眾不同、能看見眾人所不見。再沒有什麼能讓我感到如此困擾卻又深深吸引著我。　－P. 18 那個年輕人比利，只是個軀殼，他的靈魂早已離開了他的身體，而由詹姆士取代了他。兩個遊蕩在時空中孤寂的靈魂，很快地相互慰藉並相互吸引，不同的是，詹姆士被困在比利的身體裡，過著比利的人生，接收著比利的混亂生活。他感受得到一切，聞得到、觸得到、嚐得到世間的一切，唯獨觸不到海倫。他的具體與海倫那半透明的虛幻，即使能讓兩人融為一體，卻感受不到對方。於是，海倫接受了比利的建議，為了讓兩人能在一起，便去找尋一個靈魂想離開的軀殼，一個空洞的、發出純粹的嗡嗡聲的軀殼，一個意念已經放棄自己的軀殼。我們，於是跟隨著詹姆士與海倫，一同進入尋找空洞軀殼的冒險。 他們是這麼判斷可使用的軀殼的：那必須是空空的、無惡靈侵入的、全然地被放棄的軀殼。他們藉著聽出嗡嗡聲、人的眼睛流露出的失焦神情，來決定是否得以侵入。海倫曾試著進入一個已被邪惡佔領的身體，卻為她帶來極大的恐懼與驚嚇，而她找到珍妮時，珍妮對於生命的漠然與無感，使她確信自己得以進入，於是她輕易地入侵了珍妮的身體，卻要背負珍妮那佈滿嚴厲與教條的不快樂人生。 海倫與詹姆士，珍妮與比利，為了相互廝守，自「光」轉為「人」。而為了將該還的歸還，又將應屬於原來靈魂的人生，交還給原主。當「光」的時候，有許多折磨與痛苦，然而當「人」，卻得面對生命許多無法選擇的困惑與矛盾，而同時身為「光」與「人」的海倫與詹姆士，既想相守在對方身邊，又想自原主的生活與生命逃脫，卻也不想回去重度當「光」時的幽微時日。閱讀著這些進退兩難的折磨時，慶幸自己不需面對這種無路可走、毫無出口的情境。而閱讀著空虛的靈魂是如何容易被驅逐時，又為現在的人－生活在巨大空虛裡的人、空洞無神而欲自毁的人－感到耽憂。軀殼，擁有靈魂但茫然的軀殼、不珍惜自己而被自殘自棄的軀殼、不明白自己真正心之所繫的軀殼，不正充斥在各個大街小巷裡嗎？你可曾、是否正如此對待自己的軀殼？我們的軀殼也正響起嗡嗡聲嗎？當人的心神耗弱之際，有多少「光」會令人自厭並將軀殼拋棄，有多少邪惡等待接收可感知萬物的軀殼！當我們無神地生活著，我們的生命不也似「光」一般地虛幻、透明而幽微嗎？我們可曾真正利用這尊軀殼，嘗試為世界帶來一絲美好？或，僅只是什麼也不做地消極放棄？ 我同時感動於海倫與她一位重要宿主－文學教授布朗先生－的關係，那種始終跟隨著他，看著他成長、歷練，一直到他墜入愛河、娶妻後，心情自獨佔的愛慕轉化為妒忌、失落與心碎的過程；那種眼睜睜地看著所愛之人另有所愛的悵然；那種因為遇到知音而不得不切斷關係的酸楚。所有的曖昧、遐想、背叛、衝突，都發生在這段關係裡，卻無人知曉、無人可訴。在海倫「拋棄」了布朗先生這位宿主而轉投詹姆士懷抱後、在她佔領了珍妮的身體後，終於，她得以在布朗先生的面前，將對他的感受與歉意，藉著一封以創作為名的信，渲洩而出： 親愛的閣下，我被召喚而去，只能捨你於此，如今，我心頭煩憂縈繞。我知道，你覺得我是你的一部分；失去我，讓你的心缺成一個洞，但實非如此。我總喜歡佯裝自己是你文思天賦之源，但其實，那並非來自於我。你做的一切、你編織的情懷、你寫下的文句、你精選的詞藻，所有都來自於你，一直都是你。請寬恕我，抱歉，我不告而別。 一段「光」獻給宿主的心聲，一段不捨的別離，一個美好的、緊緊相繫的連結。 《幽微之光》，蘿拉．衛特坎（Laura Whitcomb）的初試啼聲之作，不完美卻令人感動。獻給所有在幽黯中微弱地散發光芒的你們。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hereit start --><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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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alt="幽微之光封面" hspace="5" src="http://addons.books.com.tw/G/001/7/0010335847.jpg" align="left" vspace="3" border="1" />光，在這本書裡，是靈魂的象徵，在幽暗之處，飄渺地、微弱地、失去記憶地，寄宿在人的身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看著宿主年華老去、生命消逝，看著世代變遷、世紀更迭，而她／他們，始終無法自天堂、人間與煉獄的邊緣掙脫。她／他們不記得自己的過往，憶不起自己的罪孽；她／他們感受不到世間的一切美好，嗅不出、嚐不出蘋果的香氣；她／他們是一片空寂，享受不到肌膚貼近與碰觸的溫暖。她／他們，是幽微之光。</p>
<p><span id="more-97"></span><br />
幽微之光，第一次看到這個書名，我便愛上了它。彷彿孱弱如絲的氣息，宛如飄游無根的浮萍，一抹卑微、虛弱不已的感受油然而生。然而，光，又是力量的象徵，即便是幽微地亮著，都懷抱一絲希望與生命力，雖無力，卻不停止掙脫與追求，那是一股勇敢的力量－像海倫與詹姆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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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當你變成「光」之後，花朵會顫動，絕不是因為你匆匆從它身旁經過所揚起的那陣微風；會讓簾幔飄動的，也不是你婆娑掠過的裙襬。一旦你變成了光，只有你的情緒能在人間世界裡揚起一汪漣漪。譬如說，當你的宿主太早合上一本正在閱讀的小說，一股閃過你心頭的失落感，也許能擾動他的頭髮、讓他起身看看窗戶是否合攏。感懷玫瑰雖美卻與花香無緣的一息悲嘆，或許能嚇走一隻蜜蜂。或是由一個錯拼的字引起的無聲嗤笑，也許會讓學生感覺，自己的手臂被一襲不可解的寒顫札了一下。　－P. 6</font></div>
</blockquote>
<p>海倫，成為了「光」在世間飄蕩一百多年，換過好幾個宿主。她天生有一種文藝的傾向，因此宿主的身分不是詩人、劇作家，便是文學教授。她愛跟隨著宿主在文字裡擺渡，在書的扉頁裡尋求平靜與安歇，她藉由閱讀遺忘孤獨與死亡的痛楚。她徘徊在每一個選擇的宿主身邊，滿懷感激與愛慕地，孤獨地欣賞宿主的才華。直到她遇見另一道光，一道已找到軀殼的、看得見她的光－詹姆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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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我幻想自己就站在那個似乎看得見我的年輕人面前，讓他愛看多久就看多久。他是怎麼辦到的？是他選擇了我嗎？兩種強烈又明顯相反的感覺在我心底蠢蠢欲動。一方面，是被人看見的恐懼，那是一種猶如明明穿著衣服卻被看個精光的錯愕。另一方面，是一種幾乎無法形容、被吸引的快感－如同植物藤蔓緩慢卻一心一意只向陽光曲展過去一般。我想再見到他，想確定他是否真的與眾不同、能看見眾人所不見。再沒有什麼能讓我感到如此困擾卻又深深吸引著我。　－P. 18</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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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那個年輕人比利，只是個軀殼，他的靈魂早已離開了他的身體，而由詹姆士取代了他。兩個遊蕩在時空中孤寂的靈魂，很快地相互慰藉並相互吸引，不同的是，詹姆士被困在比利的身體裡，過著比利的人生，接收著比利的混亂生活。他感受得到一切，聞得到、觸得到、嚐得到世間的一切，唯獨觸不到海倫。他的具體與海倫那半透明的虛幻，即使能讓兩人融為一體，卻感受不到對方。於是，海倫接受了比利的建議，為了讓兩人能在一起，便去找尋一個靈魂想離開的軀殼，一個空洞的、發出純粹的嗡嗡聲的軀殼，一個意念已經放棄自己的軀殼。我們，於是跟隨著詹姆士與海倫，一同進入尋找空洞軀殼的冒險。</p>
<p>他們是這麼判斷可使用的軀殼的：那必須是空空的、無惡靈侵入的、全然地被放棄的軀殼。他們藉著聽出嗡嗡聲、人的眼睛流露出的失焦神情，來決定是否得以侵入。海倫曾試著進入一個已被邪惡佔領的身體，卻為她帶來極大的恐懼與驚嚇，而她找到珍妮時，珍妮對於生命的漠然與無感，使她確信自己得以進入，於是她輕易地入侵了珍妮的身體，卻要背負珍妮那佈滿嚴厲與教條的不快樂人生。</p>
<p>海倫與詹姆士，珍妮與比利，為了相互廝守，自「光」轉為「人」。而為了將該還的歸還，又將應屬於原來靈魂的人生，交還給原主。當「光」的時候，有許多折磨與痛苦，然而當「人」，卻得面對生命許多無法選擇的困惑與矛盾，而同時身為「光」與「人」的海倫與詹姆士，既想相守在對方身邊，又想自原主的生活與生命逃脫，卻也不想回去重度當「光」時的幽微時日。閱讀著這些進退兩難的折磨時，慶幸自己不需面對這種無路可走、毫無出口的情境。而閱讀著空虛的靈魂是如何容易被驅逐時，又為現在的人－生活在巨大空虛裡的人、空洞無神而欲自毁的人－感到耽憂。軀殼，擁有靈魂但茫然的軀殼、不珍惜自己而被自殘自棄的軀殼、不明白自己真正心之所繫的軀殼，不正充斥在各個大街小巷裡嗎？你可曾、是否正如此對待自己的軀殼？我們的軀殼也正響起嗡嗡聲嗎？當人的心神耗弱之際，有多少「光」會令人自厭並將軀殼拋棄，有多少邪惡等待接收可感知萬物的軀殼！當我們無神地生活著，我們的生命不也似「光」一般地虛幻、透明而幽微嗎？我們可曾真正利用這尊軀殼，嘗試為世界帶來一絲美好？或，僅只是什麼也不做地消極放棄？</p>
<p>我同時感動於海倫與她一位重要宿主－文學教授布朗先生－的關係，那種始終跟隨著他，看著他成長、歷練，一直到他墜入愛河、娶妻後，心情自獨佔的愛慕轉化為妒忌、失落與心碎的過程；那種眼睜睜地看著所愛之人另有所愛的悵然；那種因為遇到知音而不得不切斷關係的酸楚。所有的曖昧、遐想、背叛、衝突，都發生在這段關係裡，卻無人知曉、無人可訴。在海倫「拋棄」了布朗先生這位宿主而轉投詹姆士懷抱後、在她佔領了珍妮的身體後，終於，她得以在布朗先生的面前，將對他的感受與歉意，藉著一封以創作為名的信，渲洩而出：</p>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親愛的閣下，我被召喚而去，只能捨你於此，如今，我心頭煩憂縈繞。<br />我知道，你覺得我是你的一部分；失去我，讓你的心缺成一個洞，但實非如此。<br />我總喜歡佯裝自己是你文思天賦之源，但其實，那並非來自於我。<br />你做的一切、你編織的情懷、你寫下的文句、你精選的詞藻，所有都來自於你，一直都是你。<br />請寬恕我，抱歉，我不告而別。</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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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段「光」獻給宿主的心聲，一段不捨的別離，一個美好的、緊緊相繫的連結。</p>
<p>《幽微之光》，蘿拉．衛特坎（Laura Whitcomb）的初試啼聲之作，不完美卻令人感動。獻給所有在幽黯中微弱地散發光芒的你們。 </p>
<iframe src="http://www.facebook.com/plugins/like.php?href=http%3A%2F%2Fwww.creativebird.net%2F2006%2F07%2F%25e5%25b9%25bd%25e5%25be%25ae%25e4%25b9%258b%25e5%2585%2589%2F&amp;layout=standard&amp;show_faces=true&amp;width=450&amp;action=like&amp;font=arial&amp;colorscheme=light" scrolling="no" frameborder="0" allowTransparency="true" style="border:none; overflow:hidden; width:450px; height:80px"></iframe><!-- sphereit end --><span style="margin-bottom:40px; border-bottom:none;"><a class="iconsphere" title="Sphere: Related Content" onclick="return Sphere.Widget.search('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7/%e5%b9%bd%e5%be%ae%e4%b9%8b%e5%85%89/')" href="http://www.sphere.com/search?q=sphereit: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7/%e5%b9%bd%e5%be%ae%e4%b9%8b%e5%85%89/">Sphere: Related Content</a></span><br/><br/>]]></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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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title>
		<link>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7/the-lake-isle-of-innisfree/</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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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7 Jul 2006 06:35:47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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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晚開始上葉慈，讀詩。由於我兩週沒去了，所以忘了進度，仍帶著卡夫卡，因此手上沒有楊牧的那本《葉慈詩選》。幸運的是，第一首詩居然是讀好友最愛的、也是我相當喜愛的 &#34;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34;，我不需要看書就幾乎會背了。楊照讀起這首詩時的聲音相當迷人，他試著將葉慈詩中富有音樂性的旋律讀出來，我則閉上眼，用聆聽古典樂的方式，緩緩咀嚼字裡行間的音符，那緩慢得令人沉澱的韻律，使我見到平靜的到來。 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 of clay and wattles made:Nine bean-rows will I have there, a hive for the honey-bee,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 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 fo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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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昨晚開始上葉慈，讀詩。由於我兩週沒去了，所以忘了進度，仍帶著卡夫卡，因此手上沒有楊牧的那本《葉慈詩選》。幸運的是，第一首詩居然是讀好友最愛的、也是我相當喜愛的 &quot;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quot;，我不需要看書就幾乎會背了。楊照讀起這首詩時的聲音相當迷人，他試著將葉慈詩中富有音樂性的旋律讀出來，我則閉上眼，用聆聽古典樂的方式，緩緩咀嚼字裡行間的音符，那緩慢得令人沉澱的韻律，使我見到平靜的到來。</p>
<p><span id="more-96"></span></p>
<p><strong><u>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font /></u></strong></p>
<p>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br />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 of clay and wattles made:<br />Nine bean-rows will I have there, a hive for the honey-bee,<br />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font /></p>
<p>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 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br />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br />There midnight&#8217;s all a glimmer, and noon a purple glow,<br />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8217;s wings.</font /></p>
<p>I will arise and go now, for always night and day<br />I hear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br />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 or on the pavements grey,<br />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8217;s core.</font /></p>
<p>一直以來，我都是在心中默念這首詩，或僅是瀏覽著，卻沒想過要大聲念出來。的確，如楊照所說的，讀詩彷彿耕種水稻田，你放進愈多勞力，土地會回饋你愈多愈好的稻米；而你讀詩讀得愈勤奮頻繁，詩會還你更多的回報，每一次，都會產生不同的收穫。</font /></p>
<p>讀起這首詩來，便會發現這是一首快不起來的詩。每一個字，都是分開獨立的，除了Innisfree是三個音節因此得以念得比較順外，整首詩針對文字所做的設計，便是對於『快讀』的阻撓，重覆出現的長母音的字，讓這首詩的音樂性顯得強烈，描述的內容卻是自然清新，彷彿當&quot;I will arise and go&quot;之後，那身處在田園生活的愜意便會成真，&quot;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quot;就在眼前。</font /></p>
<p>有空的時候，請念念這首詩，請聽聽自己唱這首歌的聲音。</fon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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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愛情的盡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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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May 2006 23:26:27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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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是一部記述妒恨遠甚於愛情的故事。」 什麼時候，我們會猛然發現愛情的消逝？有沒有一個時刻，就像業績報表向下的曲線一般，能告訴我們方向驟變的時點？關係起變化時，我們總說沒有察覺，其實內心比任何人再清楚也不過了。就像《愛情的盡頭》這本書中的男主角墨瑞斯．班德瑞克一樣，我們不但明白盡頭是如何起始的，並且還親手將愛情摧毀，以便日後回頭懊悔。 墨瑞斯是個作家，與有夫之婦莎拉，在二次世界大戰的時空下，擁有一段相愛的歲月。《愛情的盡頭》作者格雷安．葛林相當擅長描寫偷情及嫉妒，由愛情引發出的各種微妙元素在這本書中一覽無遺。墨瑞斯，一個合法夫妻關係的侵入者，享受著把愛人自其合法丈夫身邊搶來的快感，同時飽受擔憂愛情又遭受侵入的折磨，那分分秒秒提心吊膽的不安、那對過去與對未來的雙重猜疑，被刻劃得真實又細緻。愛情的盡頭是怎麼開始的？墨瑞斯心中早有領悟： 當我開始意識到我們多麼常吵嘴、我多麼常惱怒的抱怨她，我也明白我們的愛情已經蒙上不幸了：愛情已經變成一件有始有終的情事了。我可以說出它開始的那一刻，有一天我知道我也可以說出它的終止時刻。 而其實我一直都知道我是在加速事情的步伐。我在往外推，把我唯一心愛的東西推出我生命之外。只要我能假裝這愛仍然持續，我就會快樂－我想我甚至還很好相處呢，於是愛情就得以持續了。但是如果愛情必須死去，我倒希望它快快死去。我們的愛情彷彿是一隻小動物，身陷捕獸陷阱中，正流著血奄奄一息，而我不得不閉起眼睛，一把把牠的脖子扭斷。 我們心知肚明，即使對自我也不願承認：我們是有意識地讓愛情萌芽，也是刻意地規畫結束的情節。 電影【花樣年華】中曾有一句話：許多事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但，令人懷疑的是，這一切，難道我們當真毫無所察？ 愛情的樣貌過於多變、身陷其中的人永遠也看不清。墨瑞斯一心認定莎拉別有新歡，在一次空襲之中，墨瑞斯奇蹟似地自被震倒的門下脫身後，莎拉不但不感高興，卻擺出失望的姿態，並且隨即離開，這離開，即是對此段愛情的告別。 一切都合理化了。莎拉有了新歡，對墨瑞斯的熱情不再，墨瑞斯與死神的近在咫尺，原給了莎拉最好的解脫機會，然而墨瑞斯卻又活生生地出現了，莎拉只好自己切斷這段感情。 真相永遠不是我們得以猜測或杜撰的，莎拉在想些什麼？我們閱讀到了她的行動、感受到了她的失望口氣與神態，透過墨瑞斯的眼，我們看到了自濃烈轉變的冷淡。 被拋棄所導致的恨意難消，愛情消逝的痛苦，每個人都有過體會，幾乎，我們從來未曾找得到答案。但《愛情的盡頭》所以精彩，在於墨瑞斯假裝為莎拉的丈夫尋求私家偵探的幫助，試圖查出莎拉出軌的證據，墨瑞斯的愛與恨轉為行動，在愛情結束兩年之後，仍不釋懷地去尋找那未知的空白。於是，藉由這瘋狂且荒謬的行為，我們有幸窺見這段故事的全貌。 莎拉有寫日記的習慣，而墨瑞斯，透過私家偵探，拿到了日記本，看到了莎拉眼中的這份愛情。 他嫉妒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他的愛情像是中世紀的貞操帶：只有當他跟我在一起，在我裡面的時候，他才會感到安全。要是我能使他有安全感，我們就可以平靜幸福的愛下去，而不是野蠻的、放肆的愛著，而那片沙漠也就會消退不見，也許一輩子都看不見了。 我已經糊塗了。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啊？因為我知道我對他做的正是他對我做的。有時候我們是那麼快樂，但我們的生命中也從沒有經歷過那麼多的不快樂。這就像我們一起在創造一座雕像，從彼此的不幸中刻出雕像來。但是我卻連設計圖都不知道。 在那個墨瑞斯死裡逃生的夜裡，莎拉的日記是這麼寫著的： 我可以發誓那是死人的手臂。當兩個人相愛之時，沒有柔情的親吻是假裝不來的，而如果摸著他手臂時那上頭還有任何生命殘存，我會認不出來嗎？&#8230;&#8230;.我在地板上跪下：我簡直瘋了，才會做這麼一件事：甚至小時候我都不必這麼做－我父母從不相信禱告，不會比我相信。我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墨瑞斯死了。滅絕了。&#8230;&#8230;我跪下去，把頭貼在床上，希望我能相信主。親愛的天主，我說－為什麼是親愛的？讓我相信。我無法相信主。使我相信啊。&#8230;&#8230;我緊閉著眼，我緊握著手，用指甲掐著手心，一直到除了痛之外什麼感覺也沒有，然後我說，我願意相信主。讓他活著，我就願意相信。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擁有他的幸福。祢做到這一點，我就願意相信。但是這還不夠。去相信並不會有什麼了不起。於是我說，我愛他，只要祢讓他活著，我願意做任何事。我慢慢的說，我願意永遠放棄他，只要讓他活著而有機會，我用力以指甲掐了又掐，我可以感覺到皮膚都被我刺破了，我又說，人是可以不要看到彼此而仍然相愛的，不是嗎？他們一輩子愛祢，卻從沒有見過祢，然後他走到門邊，他活著，我想，現在，沒有他的痛苦要開始了，我多希望他死在門下面，那樣他就能安全的重回我身邊了。 很震撼，不是嗎？ 表像總是很模糊，真相永遠很殘忍，有許許多多的誤解總是穿梭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卻是難以解釋、難以辯白，或者，有時我們存心寧願讓誤解存在，也不願為僵局解套。有時，即使我們想說，或者說出來了，也未必能將自己表達清楚，便被語言之網團團包住，導致更大的誤解。 讀了《網之下》與《愛情的盡頭》，什麼是值得相信的？什麼才是真相？你還相信自己的所見所聞的嗎？你還能對溝通時的用字遣辭掉以輕心嗎？是否可以給自己與別人一次機會，或許，可以減少為誤解所困的機會。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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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alt="愛情的盡頭" hspace="5" src="http://addons.books.com.tw/G/7/0010166517.jpg" width="120" align="left" border="1" />「這是一部記述妒恨遠甚於愛情的故事。」</p>
<p>什麼時候，我們會猛然發現愛情的消逝？有沒有一個時刻，就像業績報表向下的曲線一般，能告訴我們方向驟變的時點？關係起變化時，我們總說沒有察覺，其實內心比任何人再清楚也不過了。就像《愛情的盡頭》這本書中的男主角墨瑞斯．班德瑞克一樣，我們不但明白盡頭是如何起始的，並且還親手將愛情摧毀，以便日後回頭懊悔。</p>
<p><span id="more-90"></span><br />
墨瑞斯是個作家，與有夫之婦莎拉，在二次世界大戰的時空下，擁有一段相愛的歲月。《愛情的盡頭》作者格雷安．葛林相當擅長描寫偷情及嫉妒，由愛情引發出的各種微妙元素在這本書中一覽無遺。墨瑞斯，一個合法夫妻關係的侵入者，享受著把愛人自其合法丈夫身邊搶來的快感，同時飽受擔憂愛情又遭受侵入的折磨，那分分秒秒提心吊膽的不安、那對過去與對未來的雙重猜疑，被刻劃得真實又細緻。愛情的盡頭是怎麼開始的？墨瑞斯心中早有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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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當我開始意識到我們多麼常吵嘴、我多麼常惱怒的抱怨她，我也明白我們的愛情已經蒙上不幸了：愛情已經變成一件有始有終的情事了。我可以說出它開始的那一刻，有一天我知道我也可以說出它的終止時刻。</font></div>
</blockquote>
<p />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而其實我一直都知道我是在加速事情的步伐。我在往外推，把我唯一心愛的東西推出我生命之外。只要我能假裝這愛仍然持續，我就會快樂－我想我甚至還很好相處呢，於是愛情就得以持續了。但是如果愛情必須死去，我倒希望它快快死去。我們的愛情彷彿是一隻小動物，身陷捕獸陷阱中，正流著血奄奄一息，而我不得不閉起眼睛，一把把牠的脖子扭斷。</font></div>
</blockquote>
<p>我們心知肚明，即使對自我也不願承認：我們是有意識地讓愛情萌芽，也是刻意地規畫結束的情節。</p>
<p>電影【花樣年華】中曾有一句話：許多事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但，令人懷疑的是，這一切，難道我們當真毫無所察？</p>
<p>愛情的樣貌過於多變、身陷其中的人永遠也看不清。墨瑞斯一心認定莎拉別有新歡，在一次空襲之中，墨瑞斯奇蹟似地自被震倒的門下脫身後，莎拉不但不感高興，卻擺出失望的姿態，並且隨即離開，這離開，即是對此段愛情的告別。</p>
<p>一切都合理化了。莎拉有了新歡，對墨瑞斯的熱情不再，墨瑞斯與死神的近在咫尺，原給了莎拉最好的解脫機會，然而墨瑞斯卻又活生生地出現了，莎拉只好自己切斷這段感情。</p>
<p>真相永遠不是我們得以猜測或杜撰的，莎拉在想些什麼？我們閱讀到了她的行動、感受到了她的失望口氣與神態，透過墨瑞斯的眼，我們看到了自濃烈轉變的冷淡。</p>
<p>被拋棄所導致的恨意難消，愛情消逝的痛苦，每個人都有過體會，幾乎，我們從來未曾找得到答案。但《愛情的盡頭》所以精彩，在於墨瑞斯假裝為莎拉的丈夫尋求私家偵探的幫助，試圖查出莎拉出軌的證據，墨瑞斯的愛與恨轉為行動，在愛情結束兩年之後，仍不釋懷地去尋找那未知的空白。於是，藉由這瘋狂且荒謬的行為，我們有幸窺見這段故事的全貌。</p>
<p>莎拉有寫日記的習慣，而墨瑞斯，透過私家偵探，拿到了日記本，看到了莎拉眼中的這份愛情。</p>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他嫉妒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他的愛情像是中世紀的貞操帶：只有當他跟我在一起，在我裡面的時候，他才會感到安全。要是我能使他有安全感，我們就可以平靜幸福的愛下去，而不是野蠻的、放肆的愛著，而那片沙漠也就會消退不見，也許一輩子都看不見了。</font></div>
</blockquote>
<p />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我已經糊塗了。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啊？因為我知道我對他做的正是他對我做的。有時候我們是那麼快樂，但我們的生命中也從沒有經歷過那麼多的不快樂。這就像我們一起在創造一座雕像，從彼此的不幸中刻出雕像來。但是我卻連設計圖都不知道。</font></div>
</blockquote>
<p>在那個墨瑞斯死裡逃生的夜裡，莎拉的日記是這麼寫著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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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我可以發誓那是死人的手臂。當兩個人相愛之時，沒有柔情的親吻是假裝不來的，而如果摸著他手臂時那上頭還有任何生命殘存，我會認不出來嗎？<br />&#8230;&#8230;.<br />我在地板上跪下：我簡直瘋了，才會做這麼一件事：甚至小時候我都不必這麼做－我父母從不相信禱告，不會比我相信。我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墨瑞斯死了。滅絕了。<br />&#8230;&#8230;<br />我跪下去，把頭貼在床上，希望我能相信主。親愛的天主，我說－為什麼是親愛的？讓我相信。我無法相信主。使我相信啊。&#8230;&#8230;我緊閉著眼，我緊握著手，用指甲掐著手心，一直到除了痛之外什麼感覺也沒有，然後我說，我願意相信主。讓他活著，我就願意相信。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擁有他的幸福。祢做到這一點，我就願意相信。但是這還不夠。去相信並不會有什麼了不起。於是我說，我愛他，只要祢讓他活著，我願意做任何事。我慢慢的說，我願意永遠放棄他，只要讓他活著而有機會，我用力以指甲掐了又掐，我可以感覺到皮膚都被我刺破了，我又說，人是可以不要看到彼此而仍然相愛的，不是嗎？他們一輩子愛祢，卻從沒有見過祢，然後他走到門邊，他活著，我想，現在，沒有他的痛苦要開始了，我多希望他死在門下面，那樣他就能安全的重回我身邊了。</font></div>
</blockquote>
<p>很震撼，不是嗎？</p>
<p>表像總是很模糊，真相永遠很殘忍，有許許多多的誤解總是穿梭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卻是難以解釋、難以辯白，或者，有時我們存心寧願讓誤解存在，也不願為僵局解套。有時，即使我們想說，或者說出來了，也未必能將自己表達清楚，便被語言之網團團包住，導致更大的誤解。</p>
<p>讀了《網之下》與《愛情的盡頭》，什麼是值得相信的？什麼才是真相？你還相信自己的所見所聞的嗎？你還能對溝通時的用字遣辭掉以輕心嗎？是否可以給自己與別人一次機會，或許，可以減少為誤解所困的機會。</p>
<iframe src="http://www.facebook.com/plugins/like.php?href=http%3A%2F%2Fwww.creativebird.net%2F2006%2F05%2F%25e6%2584%259b%25e6%2583%2585%25e7%259a%2584%25e7%259b%25a1%25e9%25a0%25ad%2F&amp;layout=standard&amp;show_faces=true&amp;width=450&amp;action=like&amp;font=arial&amp;colorscheme=light" scrolling="no" frameborder="0" allowTransparency="true" style="border:none; overflow:hidden; width:450px; height:80px"></iframe><!-- sphereit end --><span style="margin-bottom:40px; border-bottom:none;"><a class="iconsphere" title="Sphere: Related Content" onclick="return Sphere.Widget.search('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5/%e6%84%9b%e6%83%85%e7%9a%84%e7%9b%a1%e9%a0%ad/')" href="http://www.sphere.com/search?q=sphereit: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5/%e6%84%9b%e6%83%85%e7%9a%84%e7%9b%a1%e9%a0%ad/">Sphere: Related Content</a></span><br/><br/>]]></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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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之下》的語言之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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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Apr 2006 07:16:58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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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網之下》中，傑克與雨果之間，曾有過一段相當精彩的對話，我認為這段對話是這本書的真正意涵。 「描述人的感覺是件有點弔詭的事情，」雨果說。「這些描述全都這麼戲劇化。」「有什麼不對嗎？」我問。「只是，」雨果說，「那說明了事情從一開始就是捏造的。如果我事後說我覺得這樣那樣，說我覺得『了解』－－那根本就不正確。」。「什麼意思？」我問。「我沒有這種感覺，」雨果說，「我那時候根本完全沒有這感覺。這只是我事後的說詞。」「但假設我很努力讓自己正確呢？」我說。「辦不到，」果雨說，「最多就是不說。只要我一開始描述，我就完了。試試看描述個東西－我們的對話吧－你就知道你多麼完全、直覺地&#8230;&#8230;」「修飾它？」我建議道。「比那還更深刻一點」雨果說，「那正好暴露了弱點。一個人在描述當時，不可能不知道那是假的。在當時情況下，一個人能說的大概只有自己的心跳。但一個人如果說自己了解，那可能只是想讓人印象深刻－想引人矚目，那是謊言。」我自己也給搞糊塗了。我覺得雨果的話裡有些問題，但又找不出問題在那裡。我們針對這事繼續討論了一下，然後我告訴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除了『請遞一下果醬』或『屋頂上有隻貓』這類的句子，每個人說的每句話都是謊言了。」雨果想了一下。「我想是的」他認真的說。「這麼一來我們就不該說話了。」我說。「我想我們也許是不該說話，」雨果說，他看來非常認真。然後我迎上他的目光，我們兩個哈哈大笑，想到連續幾天來，我們其他什麼事都沒做。「那太極端了！」雨果說。「我們當然得說話了。但是，」他又嚴肅起來，「我們為了溝通，的確做了太多讓步。」「什麼意思？」「每次我跟你說話的時候，即使現在，我說的並不是腦子裡真正想的事情，而是會讓你印象深刻並加以回應的事情。就這點而言，我們彼此對等，而且，當欺瞞的動機更強烈時，這種做法就更明顯。事實上，我們已經習慣於此，根本不會察覺這一點。整體而言，語言就是製造假相的機器。」「如果我們嘗試說真話，結果會怎樣？」我問。「那有可能嗎？」「我知道我自己，」雨果說，「當我真的說真話的時候，我嘴裡吐出來的話全都是死的，然後我會看到另一人的臉上一片空白。」「所以我們從沒真正溝通過？」「這個，」他說，「我想行動不會說謊。」 －此段文章取自《網之下》pp.77-79 這是一段很長的引用，本來我不想這麼做，但是這段對話實在太精彩，少了任何一句都是對Murdoch的不尊重。 我認為這是一段誠實的對話，如果溝通的意義是建立在「誠實」之上的話。想想，我們一生的大多時刻，都將時間花費在說話上。說話，是為了溝通、為了傳遞思想、為了說服、為了讓別人了解自己。但，就是為了有效達成目的，我們的語言會經過修飾、變形，我們會因心底的某個目的，而刻意使用強烈的語彙、婉轉的句法、直率的字句，去試探、告知、撫慰、傷害對方。在對話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成了一個作家，無意識地去設計「因應自身性格」而產生的語言，更妥貼地說，是因應「欲建立的角色性格」所設計的言詞，仔細一想，這些精心的設計，竟是如此巧奪天工地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 曖昧不明時，言語被使用來掩飾真心；嫉妒作祟時，言語被使用來刺探警示；求職時，言語被使用來自我推銷；忿怒時，言語被使用來攻擊破壞；爭執不下時，言語被使用為攻防的武器．．．想建立理性的形象，得字字句句合乎理智邏輯；想表現得不在乎，便使用冰冷簡短的文字；想避免紛爭，得按捺壓抑真性情。每一個字、每一句話，多一個「嗎」、加一個「啊」、改成一個「您」，本意或許就徹底被顛覆，對方所理解的便截然不同。溝通是藝術，為了成就溝通，語言成了謊言，那麼，究竟什麼才是真相呢？ 沉默能成就真相嗎？歷史能還原真相嗎？當獨處時、當面對自己時，我們說得出真話嗎？ 傑克在經歷了一連串由語言造成的誤解與錯誤後，終於掙脫了語言的牢籠，開始腳踏實地、奮發寫作，故事以「奇蹟」做為結尾。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積極面對無解習題的態度，然而，一想到文字與語言的虛假與偽裝，處在這個充滿「被設計」的文字、語言之間，發現自己也是那個無奈的始作俑者，不禁令人感到悲傷。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hereit start --><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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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網之下》中，傑克與雨果之間，曾有過一段相當精彩的對話，我認為這段對話是這本書的真正意涵。</p>
<p><span id="more-88"></span></p>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描述人的感覺是件有點弔詭的事情，」雨果說。<br />「這些描述全都這麼戲劇化。」<br />「有什麼不對嗎？」我問。<br />「只是，」雨果說，「那說明了事情從一開始就是捏造的。如果我事後說我覺得這樣那樣，說我覺得『了解』－－那根本就不正確。」。<br />「什麼意思？」我問。<br />「我沒有這種感覺，」雨果說，「我那時候根本完全沒有這感覺。這只是我事後的說詞。」<br />「但假設我很努力讓自己正確呢？」我說。<br />「辦不到，」果雨說，「最多就是不說。只要我一開始描述，我就完了。試試看描述個東西－我們的對話吧－你就知道你多麼完全、直覺地&#8230;&#8230;」<br />「修飾它？」我建議道。<br />「比那還更深刻一點」雨果說，「那正好暴露了弱點。一個人在描述當時，不可能不知道那是假的。在當時情況下，一個人能說的大概只有自己的心跳。但一個人如果說自己了解，那可能只是想讓人印象深刻－想引人矚目，那是謊言。」<br />我自己也給搞糊塗了。我覺得雨果的話裡有些問題，但又找不出問題在那裡。我們針對這事繼續討論了一下，然後我告訴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除了『請遞一下果醬』或『屋頂上有隻貓』這類的句子，每個人說的每句話都是謊言了。」<br />雨果想了一下。「我想是的」他認真的說。<br />「這麼一來我們就不該說話了。」我說。<br />「我想我們也許是不該說話，」雨果說，他看來非常認真。然後我迎上他的目光，我們兩個哈哈大笑，想到連續幾天來，我們其他什麼事都沒做。<br />「那太極端了！」雨果說。「我們當然得說話了。但是，」他又嚴肅起來，「我們為了溝通，的確做了太多讓步。」<br />「什麼意思？」<br />「每次我跟你說話的時候，即使現在，我說的並不是腦子裡真正想的事情，而是會讓你印象深刻並加以回應的事情。就這點而言，我們彼此對等，而且，當欺瞞的動機更強烈時，這種做法就更明顯。事實上，我們已經習慣於此，根本不會察覺這一點。整體而言，語言就是製造假相的機器。」<br />「如果我們嘗試說真話，結果會怎樣？」我問。「那有可能嗎？」<br />「我知道我自己，」雨果說，「當我真的說真話的時候，我嘴裡吐出來的話全都是死的，然後我會看到另一人的臉上一片空白。」<br />「所以我們從沒真正溝通過？」<br />「這個，」他說，「我想行動不會說謊。」</font></div>
<p><font color="#000000">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right"><font size="2">－此段文章取自《網之下》pp.77-79</font> </div>
<p></font></p></blockquote>
<p>這是一段很長的引用，本來我不想這麼做，但是這段對話實在太精彩，少了任何一句都是對Murdoch的不尊重。</p>
<p>我認為這是一段誠實的對話，如果溝通的意義是建立在「誠實」之上的話。想想，我們一生的大多時刻，都將時間花費在說話上。說話，是為了溝通、為了傳遞思想、為了說服、為了讓別人了解自己。但，就是為了有效達成目的，我們的語言會經過修飾、變形，我們會因心底的某個目的，而刻意使用強烈的語彙、婉轉的句法、直率的字句，去試探、告知、撫慰、傷害對方。在對話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成了一個作家，無意識地去設計「因應自身性格」而產生的語言，更妥貼地說，是因應「欲建立的角色性格」所設計的言詞，仔細一想，這些精心的設計，竟是如此巧奪天工地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p>
<p>曖昧不明時，言語被使用來掩飾真心；嫉妒作祟時，言語被使用來刺探警示；求職時，言語被使用來自我推銷；忿怒時，言語被使用來攻擊破壞；爭執不下時，言語被使用為攻防的武器．．．想建立理性的形象，得字字句句合乎理智邏輯；想表現得不在乎，便使用冰冷簡短的文字；想避免紛爭，得按捺壓抑真性情。每一個字、每一句話，多一個「嗎」、加一個「啊」、改成一個「您」，本意或許就徹底被顛覆，對方所理解的便截然不同。溝通是藝術，為了成就溝通，語言成了謊言，那麼，究竟什麼才是真相呢？</p>
<p>沉默能成就真相嗎？歷史能還原真相嗎？當獨處時、當面對自己時，我們說得出真話嗎？</p>
<p>傑克在經歷了一連串由語言造成的誤解與錯誤後，終於掙脫了語言的牢籠，開始腳踏實地、奮發寫作，故事以「奇蹟」做為結尾。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積極面對無解習題的態度，然而，一想到文字與語言的虛假與偽裝，處在這個充滿「被設計」的文字、語言之間，發現自己也是那個無奈的始作俑者，不禁令人感到悲傷。</p>
<iframe src="http://www.facebook.com/plugins/like.php?href=http%3A%2F%2Fwww.creativebird.net%2F2006%2F04%2F%25e3%2580%258a%25e7%25b6%25b2%25e4%25b9%258b%25e4%25b8%258b%25e3%2580%258b%25e7%259a%2584%25e8%25aa%259e%25e8%25a8%2580%25e4%25b9%258b%25e7%25b6%25b2%2F&amp;layout=standard&amp;show_faces=true&amp;width=450&amp;action=like&amp;font=arial&amp;colorscheme=light" scrolling="no" frameborder="0" allowTransparency="true" style="border:none; overflow:hidden; width:450px; height:80px"></iframe><!-- sphereit end --><span style="margin-bottom:40px; border-bottom:none;"><a class="iconsphere" title="Sphere: Related Content" onclick="return Sphere.Widget.search('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4/%e3%80%8a%e7%b6%b2%e4%b9%8b%e4%b8%8b%e3%80%8b%e7%9a%84%e8%aa%9e%e8%a8%80%e4%b9%8b%e7%b6%b2/')" href="http://www.sphere.com/search?q=sphereit:http://www.creativebird.net/2006/04/%e3%80%8a%e7%b6%b2%e4%b9%8b%e4%b8%8b%e3%80%8b%e7%9a%84%e8%aa%9e%e8%a8%80%e4%b9%8b%e7%b6%b2/">Sphere: Related Content</a></span><br/><br/>]]></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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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之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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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3 Apr 2006 06:43:29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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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Iris Murdoch，這位被譽為「英國最聰明的女人」的多重身分者，所寫的第一本小說《網之下》，終於在最近出了中文版。這本多被探討其存在主義本質的小說，也是一段迷人又充滿冒險的故事。小說的第一人稱敍述者傑克，就是整個故事的核心人物，他那莽撞、主觀與不顧一切的性格，是所有荒謬旅程的源頭，但透過這段奇異的自我對話與抽絲剝繭的過程，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也才慢慢被找出答案。 《網之下》這個故事是以傑克被同居女友趕出家門為開端，傑克從事朋友大衛眼中所謂「不屬於工作」的小說翻譯者，事實上，這工作之所以看起來不像是份穩定的工作，其主因在於傑克那懶散又隨性的性格。身為一個讀者，在逐漸熟悉傑克這個人之後，我也無法想像他能如何好好地坐在桌前、有毅力又具耐心地完成一部自創的小說、成為優秀的作家。無家可歸的傑克，於是透過了四處寄住，開始了一段自我追尋的旅程。 Murdoch將傑克塑造成一個慣於自我對話的人，對於外界所發生的事物，只願意看、聽、嗅自己有興趣且主觀過濾過的面向。當他開始了尋屋之旅後，對他人生具有重大影響的兩個人－安娜與雨果，奇蹟般地再度與他產生交集。如同我們一般人，傑克很快地跌入回憶中，鉅細靡遺地描繪深藏於內心已久的兩人影像，並且主動去「創造」與他們重逢的戲劇性情節。 安娜，是傑克的舊情人，具備一種神秘、捉摸不定的氣質，令傑克為她神魂顛倒又緊繃不安，與她再度相遇後，傑克很快地進入一種戀愛的假想裡，瘋狂地對安娜再度產生迷戀－即使他對現在的安娜一無所知。傑克在此處剖析了自己的內心： 我痛恨孤寂，但我害怕親密關係。於我，生活的本質就是跟我自己進行私密對話，這對話一旦轉變成人與人之間的談話，結果就等同於自我毁滅。我需要的同伴是那種在小酒館、咖啡店裡找得到的人。我從不期望擁有心靈伴侶。向自己坦白真相就已經夠困難的了。 事實上，在整本書的故事裡，傑克的確進行了不少具備意義的自我對話，然而，他所謂的那些導致自我毁滅的『人與人之間的談話』，卻也同樣精彩。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看到傑克思想的流動，但也與真實世界相同，傑克所想像的自己，與真正在他人面前所展露的自己，其實不那麼一致。正如同語言對他造成的影響，對話之中，真假是多麼模糊難辨，一致性是如此難以維持。 每個人的生命中，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如雨果這類的人物，這樣的人，因為太令人崇拜，所以使人沒有勇氣去打破距離真正認識。我們得在這種人的面前自創一種矮一截的態勢，才能使依賴與迷戀的情緒得以繼續存在。在傑克介紹雨果的段落，他將雨果描繪為一個集理性、誠懇、謙遜、智慧於一身的完美人物，傑克與雨果的對話，可以不分主題地暢所欲言，幾天幾夜都聊不完，並且兩人仍舊談得興味盎然、捨不得分開。而這些對話的可貴之處在於，透過對話的形式以及雨果的個人特質，傑克得以用全新的觀點來看世界，雨果的反應，幫助傑克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原本習以為常的事物，包括他的翻譯工作。因此，傑克打自內心重視並珍惜這種特殊的情誼，並且也用特殊的方式去珍惜－他偷偷地將兩人的對話寫成一本小說，為逃避背叛所致的罪惡感，他以消失的方式來紀念這一段友誼。 傑克描述的雨果很有趣，也很吸引人： 他對什麼事情都有興趣，對什麼事情的理論都有興趣，但是方式卻很奇怪。每件事情都有理論，但卻沒有整體理論。我從未見過一個人比雨果更缺乏那種所謂的抽象思考力或是整體世界觀。也許那是因為，每碰上一件事情，他就想了解其本質，並且似乎會以絕對新鮮的態度面對每個情況。那結果經常是驚人的。 這種著迷般的描述，很像一個人遇見另一個人，然後快速陷入熱戀地，覺得對方的一切都充滿新鮮。他追逐雨果，想為那突然中斷的友誼再度開啟對話，他追逐安娜，但在這段過程中，他其實只見過安娜一面。他聽到以為聽到的、看到以為看到的，盲目追逐、渾沌終日，到最後才驚覺，事實的真相遠在十萬八千里之外，他這個依賴文字而生的人被語言所欺，而他所翻譯的二流法國作家作品居然獲得龔固爾奬．．．大夢初醒後，當所有的鬧劇落幕，傑克終於甘願回歸正軌，開始振作的新生活。 老實說，整個『傑克的冒險故事』本身並不是那麼充滿合乎邏輯，甚至是相當荒謬無理性的，但交錯在這故事裡，那些密密麻麻的對話的網，以及這網所引發的誤會、最終造成的錯亂，卻十分精彩。每一個人的面目都是如此鮮活，個性是如此鮮明，語言的力量－辯論、謊言、解釋－都是如此有趣、自由、卻難以駕馭，這些帶領人去深入思考的對話脈絡，在Murdoch的筆下，顯得深刻又具意義。那麼這本黑色幽默的小說，其文字，又騙到了我們什麼？那麼多的書評、註解，在Murdoch的眼裡，或許，又是多麼自以為是啊！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hereit start --><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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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hspace="3" src="http://www.eslitebooks.com/EsliteBooks/book/picture/M/2680132401005.jpg" align="left" vspace="3" border="1" />Iris Murdoch，這位被譽為「英國最聰明的女人」的多重身分者，所寫的第一本小說《網之下》，終於在最近出了中文版。這本多被探討其存在主義本質的小說，也是一段迷人又充滿冒險的故事。小說的第一人稱敍述者傑克，就是整個故事的核心人物，他那莽撞、主觀與不顧一切的性格，是所有荒謬旅程的源頭，但透過這段奇異的自我對話與抽絲剝繭的過程，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也才慢慢被找出答案。</p>
<p><span id="more-87"></span><br />
《網之下》這個故事是以傑克被同居女友趕出家門為開端，傑克從事朋友大衛眼中所謂「不屬於工作」的小說翻譯者，事實上，這工作之所以看起來不像是份穩定的工作，其主因在於傑克那懶散又隨性的性格。身為一個讀者，在逐漸熟悉傑克這個人之後，我也無法想像他能如何好好地坐在桌前、有毅力又具耐心地完成一部自創的小說、成為優秀的作家。無家可歸的傑克，於是透過了四處寄住，開始了一段自我追尋的旅程。
<p>Murdoch將傑克塑造成一個慣於自我對話的人，對於外界所發生的事物，只願意看、聽、嗅自己有興趣且主觀過濾過的面向。當他開始了尋屋之旅後，對他人生具有重大影響的兩個人－安娜與雨果，奇蹟般地再度與他產生交集。如同我們一般人，傑克很快地跌入回憶中，鉅細靡遺地描繪深藏於內心已久的兩人影像，並且主動去「創造」與他們重逢的戲劇性情節。</p>
<p>安娜，是傑克的舊情人，具備一種神秘、捉摸不定的氣質，令傑克為她神魂顛倒又緊繃不安，與她再度相遇後，傑克很快地進入一種戀愛的假想裡，瘋狂地對安娜再度產生迷戀－即使他對現在的安娜一無所知。傑克在此處剖析了自己的內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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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我痛恨孤寂，但我害怕親密關係。於我，生活的本質就是跟我自己進行私密對話，這對話一旦轉變成人與人之間的談話，結果就等同於自我毁滅。我需要的同伴是那種在小酒館、咖啡店裡找得到的人。我從不期望擁有心靈伴侶。向自己坦白真相就已經夠困難的了。</div>
</blockquote>
<p>事實上，在整本書的故事裡，傑克的確進行了不少具備意義的自我對話，然而，他所謂的那些導致自我毁滅的『人與人之間的談話』，卻也同樣精彩。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看到傑克思想的流動，但也與真實世界相同，傑克所想像的自己，與真正在他人面前所展露的自己，其實不那麼一致。正如同語言對他造成的影響，對話之中，真假是多麼模糊難辨，一致性是如此難以維持。</p>
<p>每個人的生命中，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如雨果這類的人物，這樣的人，因為太令人崇拜，所以使人沒有勇氣去打破距離真正認識。我們得在這種人的面前自創一種矮一截的態勢，才能使依賴與迷戀的情緒得以繼續存在。在傑克介紹雨果的段落，他將雨果描繪為一個集理性、誠懇、謙遜、智慧於一身的完美人物，傑克與雨果的對話，可以不分主題地暢所欲言，幾天幾夜都聊不完，並且兩人仍舊談得興味盎然、捨不得分開。而這些對話的可貴之處在於，透過對話的形式以及雨果的個人特質，傑克得以用全新的觀點來看世界，雨果的反應，幫助傑克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原本習以為常的事物，包括他的翻譯工作。因此，傑克打自內心重視並珍惜這種特殊的情誼，並且也用特殊的方式去珍惜－他偷偷地將兩人的對話寫成一本小說，為逃避背叛所致的罪惡感，他以消失的方式來紀念這一段友誼。</p>
<p>傑克描述的雨果很有趣，也很吸引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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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204,255)" align="left"><font color="#000000">他對什麼事情都有興趣，對什麼事情的理論都有興趣，但是方式卻很奇怪。每件事情都有理論，但卻沒有整體理論。我從未見過一個人比雨果更缺乏那種所謂的抽象思考力或是整體世界觀。也許那是因為，每碰上一件事情，他就想了解其本質，並且似乎會以絕對新鮮的態度面對每個情況。那結果經常是驚人的。</div>
</blockquote>
<p>這種著迷般的描述，很像一個人遇見另一個人，然後快速陷入熱戀地，覺得對方的一切都充滿新鮮。他追逐雨果，想為那突然中斷的友誼再度開啟對話，他追逐安娜，但在這段過程中，他其實只見過安娜一面。他聽到以為聽到的、看到以為看到的，盲目追逐、渾沌終日，到最後才驚覺，事實的真相遠在十萬八千里之外，他這個依賴文字而生的人被語言所欺，而他所翻譯的二流法國作家作品居然獲得龔固爾奬．．．大夢初醒後，當所有的鬧劇落幕，傑克終於甘願回歸正軌，開始振作的新生活。</p>
<p>老實說，整個『傑克的冒險故事』本身並不是那麼充滿合乎邏輯，甚至是相當荒謬無理性的，但交錯在這故事裡，那些密密麻麻的對話的網，以及這網所引發的誤會、最終造成的錯亂，卻十分精彩。每一個人的面目都是如此鮮活，個性是如此鮮明，語言的力量－辯論、謊言、解釋－都是如此有趣、自由、卻難以駕馭，這些帶領人去深入思考的對話脈絡，在Murdoch的筆下，顯得深刻又具意義。那麼這本黑色幽默的小說，其文字，又騙到了我們什麼？那麼多的書評、註解，在Murdoch的眼裡，或許，又是多麼自以為是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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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追風箏的孩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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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4 Mar 2006 05:35:02 +0000</pubDate>
		<dc:creator>christiney35</dc:creator>
				<category><![CDATA[閱讀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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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一種故事，即使厚度近四百頁，你也會將它一口氣讀下去，並且流連忘返，沈溺於文字，忘卻了真實世界。故事快樂嗎？一點也不，那些懊悔、罪惡、殘酷、背叛、殺戮，直逼而來，衝擊了整個內心，你慶幸於自己所處的世界，反省自己曾犯的過錯，卻不期然看見一個，唇上有個疤、熱烈地為你追著風箏的孩子，在一個戰亂的國度，是如何掙扎地生存著。 人性是很真實的，表現在純真的孩子身上尤其是。《追風箏的孩子》描寫阿富汗富家少爺阿米爾的成長歷程，在阿米爾的生命中，父親、與他一起長大的僕人哈山，是影響他一生最重要的人。哈山小阿米爾一歲，視阿米爾為最尊貴的主人，願意為他做任何事而毫無怨言。兩人雖然情同兄弟，但種族與階級的差異，仍然隱隱地存在於小阿米爾的心上，在兩人玩耍嬉戲時，阿米爾便視哈山為手足，但在某些嫉妒、憤怒的時刻，主僕的界線就會升高。偶爾，冰冷無情的聲音會在阿米爾耳邊響起，提醒他兩人間地位的懸殊，喚起他陰暗的傲慢面。 某天，在一個小阿米爾視為可被父親正眼看待的重要日子，發生了一件改變他與哈山關係的悲劇，悲劇的產生源自忠誠，也源自背叛。自此之後，兩人的友誼漸行漸遠，小哈山在不幸的遭遇後，仍視阿米爾為摯愛的朋友與主人。然而，愧疚壓得阿米爾喘不過氣，自私與逃避的心態，使小阿米爾以更極端的方式去「處理」自己的不安。謊言一旦出口，更多的謊言接踵而來，那種無力去正視自己的懦弱，反而形成一種反撲的力量，讓邪惡的心念滋生，使人遺忘自身的純真。在阿米爾長大之後、在他遠離家鄉之後，這段過往如影隨行地跟了他一輩子，在一次偶然的召喚下，他終於得以回到故鄉，去償贖過往的悔恨，去洗滌自己的靈魂。 這本書的精彩之處，在於對人性的描繪，很真切、很誠實。那種細膩的心情轉折、矛盾與自私；那種「還好不是我」的慶幸與罪惡感；那種徘徊於善與惡的拉鋸；那種悔恨交加的煎熬，一切都很複雜難解，在孩子的心上，真真實實地劃下一道難以抹滅的傷痕。孩子的反應，永遠是那麼赤裸、直接，令人逃不開，也更令人心頭難受，但孩子遠比大人誠實，他逃避，身為讀者的你是徹底地看透了；他那謊言背後的內疚，也令你不禁跟著皺起眉頭。可是你要怎麼教他所謂的黑與白、對與錯？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敢保證不犯同樣的錯？你讀著這字裡行間，所有的愧疚感伴隨而來，這是別人的故事，卻自心底帶來同樣自責的心情。 作者卡勒德．胡賽尼是阿富汗人，在蘇聯入侵阿富汗時逃往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由他寫出的阿富汗，這片土地的血淚傷口，格外真實血腥。閱讀那些歷經戰亂的文學時，曾經有人這麼說過：「我們沒有經歷真正的苦難，我們不了解什麼是真正的痛苦。」我們幸福，值得珍惜，而這些珍貴的作品，這些帶我們認識殘酷世界的作品，更在提醒我們，要以卑謙感謝的心面對世界。 有許多段落是我難忘的，這裡只摘錄幾小段，雖然摘錄永遠是不夠的： 他知道我在巷子裡目睹一切，知道我站在那裡，袖手旁觀。他知道我背叛了他，但卻再一次解救我，也或許是最後一次。那一刻，我真的愛他，我愛他遠甚於其他任何人；我想告訴他們，我是草叢裡的蛇，是湖裡的怪獸。我不值得他作犠牲；我撒謊，我是個騙子，是個小偷。我就要說出口了，但另一個我卻很高興。為了這一切很快就要結束而高興。 結果，我和爸爸比我原來所了解的還相像。我們都背叛了為我們奉獻生命的人。此時我才明瞭：拉辛汗召喚我來償贖的，不只是我自己的罪孽，還有爸爸的。 我往西望，覺得很不可思議，就在山脈的那一邊，喀布爾猶然存在。真實的存在，而不只是邈遠的回憶，不只是《舊金山紀事報》第十五版美聯社報導的標題。在西方的山脈那邊，有座沉睡的城市，是我那兔唇弟弟與我追風箏的地方。就在那裡，我夢裡那個矇眼男子莫名冤枉地命喪黃泉。曾經，就在山的那邊，我作了抉擇。而現在，四分之一世紀之後，那個抉擇把我帶回這片土地上。 我祈禱祂如聖書所言那般慈悲、仁愛、和藹。我向西方磕頭，親吻地上，承諾我會做天課，我會做禮拜，我會在齋月齋戒，等齋月過了我也還會繼續齋戒，我承諾記住祂聖書裡的每一個字，也會到沙漠裡那座襖熱難當的城市朝聖，還會在天房前磕頭。我每一樣都會做，而且從這天開始每天都會想到祂，只要祂成全我一個心願：我雙手沾滿哈山的血，我祈求真主不要讓我這雙手也沾上他兒子的血。 這本書的書腰上，有一段斗大的字：『這本小說太令人震撼，很長一段時日，讓我所讀的一切都相形失色。』這個評論，一點也不為過。如果你很久沒有閱讀一本好小說，許久沒有被一本書震撼教育，那麼請讀一讀《追風箏的孩子》。你會需要一段時間去平復，需要一段空間去反省：原來，我們要學習的，還有好多好多。 Sphere: Related Conte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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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width="130" hspace="0" border="0" align="left" src="http://addons.books.com.tw/G/001/7/0010306477.jpg" />有一種故事，即使厚度近四百頁，你也會將它一口氣讀下去，並且流連忘返，沈溺於文字，忘卻了真實世界。故事快樂嗎？一點也不，那些懊悔、罪惡、殘酷、背叛、殺戮，直逼而來，衝擊了整個內心，你慶幸於自己所處的世界，反省自己曾犯的過錯，卻不期然看見一個，唇上有個疤、熱烈地為你追著風箏的孩子，在一個戰亂的國度，是如何掙扎地生存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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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人性是很真實的，表現在純真的孩子身上尤其是。《追風箏的孩子》描寫阿富汗富家少爺阿米爾的成長歷程，在阿米爾的生命中，父親、與他一起長大的僕人哈山，是影響他一生最重要的人。哈山小阿米爾一歲，視阿米爾為最尊貴的主人，願意為他做任何事而毫無怨言。兩人雖然情同兄弟，但種族與階級的差異，仍然隱隱地存在於小阿米爾的心上，在兩人玩耍嬉戲時，阿米爾便視哈山為手足，但在某些嫉妒、憤怒的時刻，主僕的界線就會升高。偶爾，冰冷無情的聲音會在阿米爾耳邊響起，提醒他兩人間地位的懸殊，喚起他陰暗的傲慢面。</p>
<p>某天，在一個小阿米爾視為可被父親正眼看待的重要日子，發生了一件改變他與哈山關係的悲劇，悲劇的產生源自忠誠，也源自背叛。自此之後，兩人的友誼漸行漸遠，小哈山在不幸的遭遇後，仍視阿米爾為摯愛的朋友與主人。然而，愧疚壓得阿米爾喘不過氣，自私與逃避的心態，使小阿米爾以更極端的方式去「處理」自己的不安。謊言一旦出口，更多的謊言接踵而來，那種無力去正視自己的懦弱，反而形成一種反撲的力量，讓邪惡的心念滋生，使人遺忘自身的純真。在阿米爾長大之後、在他遠離家鄉之後，這段過往如影隨行地跟了他一輩子，在一次偶然的召喚下，他終於得以回到故鄉，去償贖過往的悔恨，去洗滌自己的靈魂。</p>
<p>這本書的精彩之處，在於對人性的描繪，很真切、很誠實。那種細膩的心情轉折、矛盾與自私；那種「還好不是我」的慶幸與罪惡感；那種徘徊於善與惡的拉鋸；那種悔恨交加的煎熬，一切都很複雜難解，在孩子的心上，真真實實地劃下一道難以抹滅的傷痕。孩子的反應，永遠是那麼赤裸、直接，令人逃不開，也更令人心頭難受，但孩子遠比大人誠實，他逃避，身為讀者的你是徹底地看透了；他那謊言背後的內疚，也令你不禁跟著皺起眉頭。可是你要怎麼教他所謂的黑與白、對與錯？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敢保證不犯同樣的錯？你讀著這字裡行間，所有的愧疚感伴隨而來，這是別人的故事，卻自心底帶來同樣自責的心情。</p>
<p>作者卡勒德．胡賽尼是阿富汗人，在蘇聯入侵阿富汗時逃往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由他寫出的阿富汗，這片土地的血淚傷口，格外真實血腥。閱讀那些歷經戰亂的文學時，曾經有人這麼說過：「我們沒有經歷真正的苦難，我們不了解什麼是真正的痛苦。」我們幸福，值得珍惜，而這些珍貴的作品，這些帶我們認識殘酷世界的作品，更在提醒我們，要以卑謙感謝的心面對世界。</p>
<p>有許多段落是我難忘的，這裡只摘錄幾小段，雖然摘錄永遠是不夠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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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這本書的書腰上，有一段斗大的字：『<font color="#330099">這本小說太令人震撼，很長一段時日，讓我所讀的一切都相形失色</font>。』這個評論，一點也不為過。如果你很久沒有閱讀一本好小說，許久沒有被一本書震撼教育，那麼請讀一讀《追風箏的孩子》。你會需要一段時間去平復，需要一段空間去反省：原來，我們要學習的，還有好多好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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